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研判,现就新增封控区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白云湖街道大冈社区、榕溪社区范围,东至京广铁路,西至石井大道,南至白云湖大道、黄石西路、石沙路,北至大冈东街与石井大道交界处调整为封控区。
二、以上区域管控措施继续沿用《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2号)》执行,接下来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对封控区进行动态调整。
本通告自4月16日起施行。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6日
索引号: | 11440111007502337T/2022-00207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4-16 |
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增封控区的通告(第12号)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04-17 | |
主题词: |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研判,现就新增封控区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白云湖街道大冈社区、榕溪社区范围,东至京广铁路,西至石井大道,南至白云湖大道、黄石西路、石沙路,北至大冈东街与石井大道交界处调整为封控区。
二、以上区域管控措施继续沿用《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2号)》执行,接下来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对封控区进行动态调整。
本通告自4月16日起施行。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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