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社〔2022〕1号,附件1),现将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489.70万元下达给你局,并将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请严格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二、该资金列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根据中央直达资金的管理要求,请加快资金的预算执行进度,确保此项资金今年形成100%支出。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结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对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及绩效目标表(附件2),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 1.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
2.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
2022年2月14日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