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金富元(广州)财税咨询有限公司(编号:DLJZ44011120230001)机构符合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条件,同意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向社会公示。请代理机构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年4月30日前向批准机关进行年度报备。
相关信息可登录全国代理记账管理系统http://dljz.mof.gov.cn/,相关页面进行查证。
索引号: | 1144011100750253XA/2023-0000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1-20 |
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1月上旬新审批代理记账机构名单的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1-20 | |
主题词: |
经审查,金富元(广州)财税咨询有限公司(编号:DLJZ44011120230001)机构符合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条件,同意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向社会公示。请代理机构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年4月30日前向批准机关进行年度报备。
相关信息可登录全国代理记账管理系统http://dljz.mof.gov.cn/,相关页面进行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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