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石井河海军桥至拦河枢纽段一河两岸水环境提升工程可研审批前公示 |
申报单位 | 区水务局 | 建设单位 | 区水务局 |
建设地点 | 白云区松洲街、同德街、石井街、白云湖街 | 建设期限 | 2025.6-2026.5 |
总投资 | 38203.07万元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资金。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本工程范围包括对石井河拦河枢纽至海军桥段实测桩号K0+650-K7+650段一河两岸水环境提升建设,总整治长度约7000米。对石井河实测桩号K0+650-K7+650段进行河道疏浚、河道两岸现状挡土墙清洗及勾缝、破损挡土墙、栏杆修复及改造、巡河通道及绿化带修复改造、驳岸靠船亲水平台修复及改造、两岸公园节点提升改造等。包含10处重要节点改造,4处断点贯通,约14千米巡河通道建设,6座新建人行桥、8座靠船亲水平台改造、5座新增驿站、5处水闸修缮、4处运动健身场所以及堤岸绿化及照明。 |
审批科室 | 投资管理科 | 联系电话 | 86395172 |
电子邮箱 | fgjtzk@by.gov.cn | 邮政编码 | 510405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河田西路68号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3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区发展改革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区发展改革局提出。(以上应填写《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