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BY00-02-2012-001866 分类:
发布机构: 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12-10-26
名称: 关于公布我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
文号: 云府〔2012〕34号 发布日期: 2012-10-26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公布我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26  浏览次数:-
( )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根据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关于落实经费做好2011年度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粤文普办〔2011〕00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贪泉遗址等593处不可移动文物列入我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并予以公布。

  被列入我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文物点,受国家法律保护。相关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区内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各有关部门在建设、规划工作中,应充分考虑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做好相关保护工作,以确保不可移动文物安全。

  附件:广州市白云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xls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19日

  主题词:文化 文物 名录△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各工委、办,区政协各委、办,区纪委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区各人民团体。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