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2023〕4号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开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穗府〔2023〕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全区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经济普查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列入2023年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行业管理主体责任,根据我区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区政府将按照国发〔2022〕22号文、粤府〔2022〕116号文要求,成立由区政府领导同志任组长的广州市白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区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全区普查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参照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普查经费、人员、物资、场地,充分发挥村(居)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通过建立工作会商协调机制,共同开展普查工作,并组织督促下属单位积极配合当地普查工作。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单位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其他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对涉及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服务平台和宣传资源做好普查宣传发动工作,为张贴普查海报、发放普查单张、发送普查短信、微信和网页信息提供便利。
三、加大保障力度
本次经济普查所需经费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本级财政预算。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按照满足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确保普查顺利完成的原则,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全区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抽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按时足额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抽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要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普查人员素质,并加强督促指导,确保经济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政策解读:【音频】关于《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的解读
一图读懂《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