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2022〕118号
区委宣传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21〕10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2〕101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白云区2022年新一轮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密切配合,做好轮换工作
住户调查是一项重要的民生调查,是各级党委政府掌握民生状况、制定民生政策、评估政策效果的重要依据,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数据支撑来源。按照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制度设计要求,每5年进行一次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轮换的目的是为防止样本老化、保障样本代表性和确保调查数据质量。按照国统字〔2021〕108号、粤办函〔2022〕101号文件部署,本轮大样本轮换对象为白云区所有住户调查小区和住户调查样本,抽样总体为全区所有常住居民,抽样结果为具有科学性、代表性、能够稳定使用5年的调查样本库和2022年12月开始调查的样本。本轮大样本轮换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各街(镇)、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大样本轮换工作对服务民生事业发展和开展宏观调控的重要意义,密切配合、积极支持统计调查部门开展样本轮换工作,确保按时高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成立由分管区领导担任组长,国家统计局白云调查队牵头,有关单位和中选街(镇)组成的白云区2022年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专班。其中,国家统计局白云调查队负责牵头组织实施2022年全区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区统计局负责协同推进该项工作,扎实做好辖内样本框信息核实、调查小区落实、住宅名录表编制、摸底调查、住户样本抽选等现场抽样工作。根据上级部署,在2022年6月底前做好分级部署和业务培训工作,同时做好人力物力保障和宣传动员等各项准备工作;2022年8月底前,组织完成现场抽样各项工作;2022年11月底前,完成调查户落实和开户调查工作,组织指导调查户完成至少一个月的试记账。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审计局等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配合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要负责做好宣传工作;涉及抽中调查小区的相关街(镇)、居(村)委会要积极配合,协助做好现场调查和样本落实工作,引导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填报调查资料。
三、强化工作保障,广泛宣传,做好“双统筹”
(一)分级落实工作保障。区财政局、各街(镇)要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配合广东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0〕9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2〕101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配合广州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穗府办函〔2020〕106号)精神,对大样本轮换工作所需的调查户记账补贴、辅助调查员劳动报酬、摸底和开户调查宣传品、业务培训等必要的工作经费和新一轮住户调查5年周期内的工作经费予以保障。其中区财政保障区一级发放的调查户记账补贴、辅助调查员劳动报酬执行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广东住户调查补贴标准〉的通知》(粤调字〔2021〕51号)中珠三角地区补贴标准;抽中调查小区的相关街(镇)按照在区发放调查户记账补贴、辅助调查员劳动报酬标准基础上予以补贴。
(二)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各街(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等主流媒体和互联网、公众宣传屏幕、海报等宣传途径,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律法规和住户调查工作宣传,增强调查人员和调查对象的法治意识,扩大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宣传覆盖范围,提升社会各界对住户调查的知晓度,提高调查对象的积极性和配合度,为住户调查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推动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大样本轮换工作。各街(镇)、居(村)必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大样本轮换工作,要针对可能出现的疫情风险提前制定工作预案并严格落实,开展现场调查时应采取必要防护措施,确保调查人员和调查对象健康安全。
四、依法开展调查,加强督导,确保数据质量
各街(镇)、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依法依规做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调查样本的随机性、代表性和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国家统计局白云调查队要牵头加强业务培训和督导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教学和实地督导,督促指导街(镇)、居(村)调查人员严格执行国家大样本轮换抽样方案、实施细则和相关制度规范,加强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风险防范,确保各环节工作依法依规、科学规范开展。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