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1007502337T/2024-00318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6-12
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和龙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号: 云府办〔2024〕102号 发布日期: 2024-06-21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和龙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1  浏览次数:-

  云府办〔2024〕102号

太和镇人民政府,大源街道办事处,区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和龙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有效期3年。请结合《广州市白云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及相关镇街三防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水务局反映。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


  广州市白云区和龙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广州市白云区和龙水库管理所

  2024年6月

  目 录

  1 编制说明

  1.1 编制目的和适用范围

  1.2 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

  1.3 编制依据

  1.4 编制原则

  1.5 突发事件分级

  1.6 预案版本受控和修订

  2 水库大坝概况

  2.1 流域概况

  2.2 水文气象

  2.3 工程基本情况

  2.4 水情和工情监测系统概况

  2.5 历次病险症状及处置情况

  3 突发事件及其后果分析

  3.1 突发事件分析

  3.2 突发洪水事件及其后果分析

  3.3 突发水污染事件及其后果分析

  4 应急组织体系

  4.1 应急组织体系框架

  4.2 应急指挥机构

  4.3 专家组

  4.4 应急抢险与救援队伍

  5 运行机制

  5.1 预测与预警

  5.2 应急响应

  5.3 应急处置

  5.4 应急结束

  5.5 善后处理

  5.6 调查和总结

  5.7 信息发布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抢险与救援物资保障

  6.2 交通、通信及电力保障

  6.3 经费保障

  7 宣传、培训与演练

  7.1 宣传

  7.2 培训

  7.3 演练

  8 附表与附图

  附表1 和龙水库工程技术特征表

  附表2 防汛物资储备表

  附图1 工程位置示意图

附图2 水库枢纽平面布置图

  附图3 洪水风险图

  附图4 人员转移安置示意图

  1  编制说明

  1.1  编制目的和适用范围

  1.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水库管理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突发性事件的防范与应急处理能力,进一步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降低水库管理风险,保证工程及下游城乡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因突发事件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证,特此编制本预案。

  1.1.2  适用范围

  《和龙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适用于和龙水库大坝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时,作为水库管理、主管部门和政府处置突发事件的依据,同时作为水库安全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水库大坝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可能造成重大生命、经济损失和严重社会环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包括:

  (1)自然灾害类。如洪水、地震、地质灾害等。

  (2)事故灾难类。如因大坝质量问题而导致的滑坡、裂缝、渗流破坏而导致的溃坝或重大险情;工程运行调度、工程建设中的事故及管理不当等导致的溃坝或重大险情;影响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的水库水污染事件。

  (3)社会安全事件类。如战争或恐怖袭击、人为破坏等。

  (4)其他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如溢洪道山体地质灾害、或因坝区地震造成溢洪道受损,需要制定紧急抢险措施的。

  1.2  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

  本预案由广州市白云区和龙水库管理所组织本单位管理和技术人员编制。

  1.3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6)《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7)《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8)《广东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9)《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大纲》

  (10)《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1)《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  编制原则

  (1)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体现风险管理理念,尽可能避免或减少损失,特别是生命损失,保障公共安全;

  (2)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实行分级管理,明确职责与责任追究制;

  (3)强调“预防为主”原则,通过对水库大坝可能突发事件的深入分析,事先制定减少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对策;

  (4)突出“可操作性”原则,预案以文字和图表表达,形成书面文件;

  (5)力求“协调一致”原则,预案和本地区、本部门其他相关预案相协调;

  (6)实行“动态管理”原则,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不断补充完善。

  1.5  突发事件分级

  按生命损失、社会环境影响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和龙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分为Ⅰ、Ⅱ、Ⅲ、Ⅳ级。

  Ⅰ级(特别重大)事件:水库水位达到校核洪水位及以上;大坝出现特别重大险情,抢险十分困难,很可能造成溃坝;库区大范围水质污染,水质监测项目有4项及以上超标,且至少2项超标2倍以上;社会与环境影响特别重大。

  Ⅱ级(重大)事件:水库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但低于校核洪水位;大坝出现重大险情;库区较大范围水质污染,水质监测项目有4项及以上超标,且至少2项超标1倍以上;社会与环境影响重大。

  Ⅲ级(较大)事件:水库水位超过防洪高水位,但低于设计洪水位;大坝出现较大险情;库区局部水质污染,水质监测项目有1-3项超标,且至少1项超标1倍以上;社会与环境影响较大。

  Ⅳ级(一般)事件: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但低于防洪高水位;大坝出现一般险情;库区局部水质污染,水质监测项目有1项超标;社会与环境影响一般。

  1.6  预案版本受控和修订

  (1)本预案由白云区和龙水库管理所组织编制,经区水务局报请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本预案由白云区和龙水库管理所每3年组织一次评估,并视情况变化,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修订完善。

  2  水库大坝概况

  2.1  流域概况

  和龙水库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和龙村,拦截白山洞坑、大窝坑主流,水库集水面积24.83平方千米,属多年调节水库。和龙水库坝址下游为和龙支流,水库泄洪经和龙支流汇入沙坑涌干流,干流由东向西,最后在龙归街南方村附近汇入流溪河,河道全长11.5千米,流域面积51平方千米,是排洪的主要通道。

  和龙水库是全国重点防洪中型水库,保护着下游广从公路(G105国道)和地铁14号线,东北货运铁路外绕线等交通干线,广州市民营科技园、南方医院太和分院等园区,以及太和镇、大源街的部分党政机关、居民区,涉及人口约20.4万人。

  2.2  水文气象

  水库地处亚热带暖湿气候区,雨量丰沛,具有雨热同季的特点。流域多年平均降雨量1660毫米。流域内的降雨以锋面雨和台风雨为主,其它是对流雨和地形雨,因此降雨有较强的季节性,而且有笼罩面积广、强度大的特点。降雨多集中在4~9月,占全年降雨量的84%,其中以5~6月份降雨最多,约占全年降雨量的40%左右。流溪河流域还是暴雨多发区,根据实测资料统计,该流域多年平均最大一日雨量为140毫米,多年平均最大三日雨量为225毫米。实测最大一天雨量304.9毫米(1980年8月10日,太平场),最大三天雨量480毫米(1959年6月12~14日,街口),最大7日雨量700毫米(1959年6月10~16日,温泉)。

  表2-1和龙水库典型年各月降雨量

月份

5

6

7

8

9

10

11

12

1

2

3

4

合计

雨量(毫米)

265.4

310.4

126.8

239.3

268.5

38.6

67.4

4.6

8.4

7.1

22.2

32.6

1391.3

  2.3  工程基本情况

  和龙水库于1972年10月动工兴建,1974年8月竣工,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有蓄水灌溉功能的中型水利工程。枢纽工程由大坝、设闸溢洪道、输水涵等组成。大坝为碾压式均质土坝,坝顶长235米,坝顶宽16米(其中,东侧交通道路净宽7.4米,西侧防汛道路净宽6米),坝顶高程42.15米,最大坝高24.7米。上游迎水坡采用30厘米厚的浆砌石面板护坡,坡比12.75,总面积约6000平方米。下游背水坡为二级草皮护坡,下部设贴坡反滤层,坡度从上到下依次为12.5、12.75、13.0。坝坡中部设置混凝土马道,第一级马道宽2米,第二级马道处宽6米(其中贴坡反滤层顶宽3米,马道宽3米),马道设置有横向排水沟,坝坡左侧和右侧设置有纵向排水沟。背水坡下游设置有贴坡反滤层,贴坡反滤层下部设置集渗沟,集渗沟中间设置量水堰。输水涵采用钢筋混凝土压力管,内径1米,全长108米,进口底高程25.05米,设计流量5立方米/秒。溢洪道位于大坝左端与山体结合部,堰型设计为宽顶堰,堰顶高程33米,1孔,溢流净宽11米,采用11.7米×6.5米(宽×高)的平板钢闸门控制,采用液压机启闭,校核条件下泄流量314.23立方米/秒。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部颁《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等的有关规定,和龙水库总库容1721.51万立方米,属中型水库,工程等级为III等,枢纽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为3级。水库大坝的防洪标准按10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0年一遇洪水校核。

  2.4  水情和工情监测系统概况

  1水库工程安全监测项目、测点分布以及监测设施、工况。

  和龙水库目前已开展的安全监测项目主要包括:变形监测(坝体表面变形)、渗流监测(坝体渗流压力、渗流量)、环境量监测(降雨量、库水位、温度、气压、出库流量),其中针对变形和渗流监测聘请第三方技术单位定期开展人工监测。

  和龙水库变形监测包括垂直位移观测(沉降观测)、坝顶水平位移观测(GNSS自动监测),监测设施分别为表面位移自动监测系统8套(迎水坡4套,背水坡4套),人工沉降位移观测墩19个(迎水坡4个,背水坡15个)。坝体表面变形自动观测频次为288次/天,人工观测频次为4次/年。

  和龙水库大坝渗压监测布置4个横断面3个纵断面共12个渗压监测点。渗压监测传感器采用振弦式孔隙水压力计,用于测量测压管内水位。传感器通过信号电缆接到大坝现场的采集终端箱。采集箱包括2套信息采集模块、箱体、漏电断路器、超压/欠压自恢复开关、避雷器、通信协议转换模块、数据采集单元(RTU)等。

  坝体渗流量监测是土石坝必设监测项目,在上、下游水位的作用下,坝体和坝基会出现渗流现象,和龙水库在大坝坝后反滤池的量水堰口安装渗流传感器以监测堰口水头的变化,渗流传感器信号通过信号电缆接入坝顶采集终端箱。

  渗流量和渗流压力自动监测频次为4次/天,人工观测频次为4次/年。

  和龙水库设置降雨量、库水位、坝区大气温度、坝区气压等环境量观测项目。自动监测频次为4次/天。

  


图2.4-1气温气压降雨量观测设备


图2.4-2水雨情测报一体机

  现有自动化监测设备均为除险加固工程附属信息化建设项目新建,监测设施具有产品合格证、自校报告和使用维修说明书等。

  和龙水库管理所2022年11月聘请广州市水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和龙水库大坝运行监测技术服务。监测周期、整编分析符合要求,定期对自动化监测项目进行人工比测。

  和龙水库通过CWM自动监测采集软件V2.0采集汇总安全监测数据,数据采集频次符合要求,数据采集连续,可靠。

  2以往水库工程安全监测情况,重点分析发现的异常现象。

  和龙水库历史安全监测数据分析,无明显异常情况。

  2.5  历次病险症状及处置情况

  2014年5月委托武汉大学开展大坝安全鉴定,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

  (1)大坝的渗流稳定满足要求,但是坝中部下游以及左坝肩坝基结合部位存在渗漏现象。

  (2)溢洪道结构稳定满足要求,溢洪道浆砌块石存在砂浆剥落。

  (3)输水管结构强度满足要求,但管壁存在轻微混凝土剥蚀。输水管进水口操作不便。

  (4)钢闸门结构总体满足要求,但局部强度与稳定性不满足要求。

  (5)管理设施以及自动化管理水平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6)大坝的抗滑稳定以及抗震安全都满足要求。但大量大吨位超载车辆会导致坝体材料强度参数降低,坝体变形显著增大,影响坝坡稳定,急需采取限制过坝车辆载重以及行车速度的措施,确保安全。

  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对和龙水库开展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内容有:大坝帷幕灌浆836.72米、充填灌浆593.72米,坝后新建防汛道路270米、宽6米,完善大坝监测系统,重建溢洪道控制段、陡坡段、消力池段和海漫段,更换溢洪道闸门11.704×6.5米,重建水闸控制室一座(二层),钢衬输水涵管108米,重建管理房一座(三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存在的问题均得到了解决。

  2023年9月委托广东珠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开展新一轮次的大坝安全鉴定,主要存在的问题为:安全监测资料时间序列较短,未对渗流量监测资料进行整编分析。该问题已委托专业技术公司开展各项监测工作,并及时对各项监测资料进行整编和分析工作。

  3  突发事件及其后果分析

  3.1  突发事件分析

  和龙水库大坝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主要有:

  (1)汛期库水位超过设计水位或接近设计水位,坝体的抗滑稳定性降低或达到最低值,导致背水坡垮塌。

  (2)汛期水位较高,堤身的安全系数降低,又遭遇暴雨或长期降雨,坝体饱水程度进一步加大,土体强度降低,最终导致背水坡垮塌。

  (3)渗流沿输水管涵与坝体结合面接触面的接触冲刷破坏等。在超设计水位或汛期高水位持续作用下,输水管涵与土坝的结合部位,有可能产生位移张开,使水沿缝渗漏,形成接触冲刷险情。

  (4)上游发生超标准洪水(溢洪道正常运行),坝顶漫溢引起大坝溃决。

  (5)上游发生洪水由于溢洪道等堵塞导致泄洪不畅、坝顶漫溢而水库大坝溃决。

  (6)由于水质污染导致库区鱼虾死亡、灌区农作物死亡甚至危及食用者的生命健康。

  3.2  突发洪水事件及其后果分析

  突发洪水事件可能包括渗漏、漏洞、塌坑、裂缝、滑坡、风浪淘刷、输(泄)水建筑物与坝体结合部位渗漏、水库设施遭到破坏等,详述如下:

  渗漏:如不及时抢护,可能发展为漏洞、滑坡及塌坑等,最终引发溃坝。

  漏洞:如不及时抢护,可能发展为塌坑等险情,造成溃坝。

  塌坑:此种险情既破坏坝的完整性,又可能缩短渗径,同时伴有渗漏、漏洞等险情发生,有溃坝的危险。

  裂缝:纵向裂缝有可能发展为滑坡,危及大坝安全;横向裂缝易形成渗水通道,有溃坝危险。

  滑坡:根据滑坡的范围,可分为坝身与基础一起滑动和坝身局部滑动,不及时抢护,危及坝身安全。

  风浪淘刷:轻者将坝前护坡冲毁,造成大坝坍塌;重者使坝身遭受严重破坏,有溃坝的危险。

  输、泄水建筑物与坝体结合部位渗漏,产生接触渗透破坏,不及时抢护,危及建筑物与大坝安全。

  溢洪闸和输水涵的闸墩、闸门、启闭设施等遭到破坏或钢丝绳断裂,造成闸门不能启闭,洪水不能及时下泄,危及大坝安全。

  表3.3-1险情的种类以及发生的部位和等级表

序号

险情种类

出险部位

险情等级

I级(重大险情)

II级(较大险情)

III级(一般险情)

1

渗漏

大坝

渗较多浑水,且出逸点高

渗较多清水,略有浑水,出逸点较高

渗较少清水,出逸点不高

2

漏洞

大坝

漏水量大,浑浊度高

漏清水量较少,浑浊度较低

漏清水量少,清水

3

塌坑

大坝

经鉴定,与渗水、漏洞有直接关系,或坍塌持续发展、坍塌体积较大

背水侧有渗漏情况,坍塌不发展或坍塌体积较小

背水侧无渗漏情况,坍塌不发展或坍塌体积较小

4

裂缝

大坝

贯穿性的横缝或滑坡裂缝

未贯穿的横缝或不均匀沉陷裂缝

长度较长的纵向裂缝或面积较大的龟纹裂缝

5

滑坡

大坝

大面积深层滑坡

较大面积的深层滑坡

小范围浅层滑坡

6

风浪淘刷

大坝上游护坡

坝前护坡被风浪冲刷淘空,严重坍塌。

坝前护坡被风浪水流冲刷侵蚀或淘空,冲坑面积较大,未形成坍塌

坝前护坡被风浪水流冲刷,出现的冲坑面积较小

7

输、泄水建筑物与土坝结合部位渗漏

输、泄水建筑物与土坝结合部位

输、泄水建筑物出现漏洞

输、泄水建筑物下游背水面出现渗漏,渗清水,略有浑水

输、泄水建筑物下游背水面出现渗漏,渗少量清水

8

输、泄水建筑物破坏

输、泄水建筑物

输、泄水建筑物发生显著位移、失稳、倒塌

输、泄水建筑物出现裂缝较宽

输、泄水建筑物出现裂缝较窄

9

闸门及启闭机破坏等

闸门、启闭机等

闸门严重变形损坏,启闭失灵

闸门变形不能启闭

启闭机破坏或钢丝绳断裂

10

决口

大坝

各种形式决口



11

漫溢

大坝

水面漫过坝顶



12

洪水

水库

超校核标准的洪水

超设计标准~校核标准(含校核标准)的洪水

设计标准以下的洪水

13

上游大体积漂移物的撞击

大坝、闸门

撞击后,发生工程险情中的Ⅰ级险情

撞击后,发生工程险情中的Ⅱ级险情

发现上游大体积漂移物或撞击后发生工程险情中的Ⅲ级险情

14

战争或恐怖袭击

大坝、闸门、通讯、电力设施等

袭击枢纽工程,发生工程险情中的Ⅰ级险情

袭击枢纽工程,发生工程险情中的Ⅱ级险情;

袭击枢纽工程,发生工程险情中的Ⅲ级险情;袭击通讯、电力设施等

  3.3  突发水污染事件及其后果分析

  一般水库水污染突发事件主要因素有:

  (1)生活污染:如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库区或上游河道,生活垃圾直接倒入库区或上游河道;

  (2)工业污染: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库区或水库上游;

  (3)农业污染:农药化肥污染源、畜禽养殖污染源随降雨产汇流汇入库区或上游河道;

  (4)在库区或上游河道运输各种有毒有害物时不慎泄漏。

  如果发生水污染事件主要后果有:

  (1)由于水质污染导致库区鱼虾死亡,造成水环境污染;

  (2)由于库区水质污染,下游灌溉可能导致农作物死亡,造成农业损失;

  (3)由于库区水质污染,人畜饮水时可能危及饮用者的生命安全。

  据调查,和龙水库上游流域没有工矿企业,没有大型农业基地,沿岸居民稀少,不具备航运条件。建库以来尚未发生因水质污染引起库区鱼虾死亡,及因污染导致的农作物和人畜损失。可以定性判断,和龙水库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可能性小。

  4  应急组织体系

  4.1  应急组织体系框架

  和龙水库隶属于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管辖。为应对水库大坝突发事件的发生,由区政府设立和龙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水库应急指挥部),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水库大坝及其下游受影响地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体系架构如图3-1所示。

  3.1-1水库应急指挥部架构图


3.1-1 水库应急指挥部架构图.png


  预案编制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和龙水库管理所

  预案审查单位: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

  预案批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政府

  预案启动、实施、结束部门:和龙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指挥部

  4.2  应急指挥机构

  4.2.1  水库应急指挥部组成

  水库应急指挥部领导和成员分别由白云区政府、区相关职能部门、相关镇街以及水库管理单位负责人组成。

  指挥:白云区副区长(分管水务的区领导,兼任和龙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

  副指挥:白云区水务局局长、白云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受影响各镇街主要负责人

  成员:白云区水旱灾害防治中心主任、白云区和龙水库管理所所长、受影响各镇街派出所所长、各村居负责人

  4.2.2  水库应急指挥部职责

  (1)水库应急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上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指令和措施;指挥、协调相关单位、镇(街)做好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预警信息的发布与指挥预案的实施,发布预案启动、人员撤离、应急结束等指令;调动本级或向上级申请调动应急抢险与救援队伍、设备与物资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水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和龙水库应急指挥部设立和龙水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水库应急办),设在和龙水库管理所,具体职责为:贯彻执行水库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和措施,组织抢险应急期间昼夜值班,随时掌握和分析水、雨、工、险、灾情的发生和变化情况,做好相关文件的上传下达工作,联络、协调、监督、检查各责任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上报大坝安全应急进展情况。同时,安排救援人员的后勤供给。

  4.2.3  水库应急指挥部下设工作组

  水库应急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小组,分别为:工程抢险组、交通运输组、治安保障组、卫生救护组、电力保障组、通信保障组、转移安置组。

  (1)工程抢险组。

  组长:区水务局负责人。

  组员:区水务局、和龙水库管理所及责任镇(街)相关人员。

  职责:当水库出现或可能出现险情,需要及时采取措施抢险时,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抢险。

  (2)交通运输组。

  组长: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负责人。

  组员: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及责任镇(街)交通部门相关人员。

  职责:负责提供抢险救灾运输车辆,做好受灾群众、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输运工作;确保抢险队伍及应急物料运输路线的交通畅通。

  (3)治安保障组。

  组长:区公安分局负责人。

  组员:区公安分局及责任镇(街)公安部门相关人员。

  职责:负责抢险现场及周边地区治安保卫,并按应急指挥部的指令组织群众疏散转移。

  (4)卫生救护组。

  组长: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人。

  成员:区卫生健康局及责任镇(街)卫生部门相关人员。

  职责:负责灾区伤病人员的救护工作,保证前方所需医疗药物及器械的供应,组织和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5)电力保障组。

  组长:白云供电局负责人。

  成员:白云供电局及责任镇(街)供电部门相关人员。

  职责:负责保障抢险救灾现场和灾区的电力供应,解决抢险救灾现场临时增加的照明器材等设备用电;组织供电抢修队伍,以保证及时排除供电、发电机组故障。

  (6)通信保障组。

  组长:区科工商信局负责人。

  成员:区、责任镇(街)通信运营单位相关人员。

  职责:负责组织技术维修队伍,对关键线路和设施进行认真检查、抢修,做好抢险救灾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7)转移安置组。

  组长:分管应急工作的镇(街)领导。

  成员:镇(街)武装部、镇(街)民政办及责任镇(街)相关部门人员。

  职责:负责危险地区人员的安全转移及安置救护等工作。

  4.3  专家组

  组成:由区、镇(街)组织专家和水库应急指挥部成员专家共同组成。

  职责:

  (1)负责收集技术资料;

  (2)参与会商;

  (3)提供决策建议,组织工程技术专家对水库出现险情时提出分析意见和应对措施,并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抢险实施方案;负责抢险工作的技术指导,并监督抢险实施方案的完成。

  编制应急抢险队伍轮流上坝巡逻方案供指挥部使用,并随库水位的提高加密巡逻次数,以便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排除。

  对出现险情连续跟踪,及时采取措施,制定抢险方案,并组织、监督、指导抢险方案的实施。

  当出现重大险情如大坝出现大面积牛皮涨、塌陷、滑坡、管涌或溢洪道崩塌时,除采取措施阻止险情发展外,应即报指挥部专家组协商对策,制定抢险方案。

  (4)必要时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4.4  应急抢险与救援队伍

  4.4.1  专业抢险队伍

  (1)为保证抗洪抢险的需要,由水库管理单位的技术及管理人员等组成的防洪抢险救援队。

  (2)专业抢险队主要负责应对大坝裂缝、流土等技术含量高的险情,并负责指导群众抢险队的抢险过程。

  4.4.2  群众抢险队伍

  (1)群众抗洪抢险队由水库附近群众中选拔出的有抢险经验的人员组成。

  (2)发生不同险情时,群众抢险队伍配合专业抢险队对险工险段部位的抢险。

  4.4.3  武警部队

  武警部队为抢险预备队,根据重大突发事件特点,做好抢险准备工作,必要时投入战斗。

  4.4.4  其他应急保障队伍

  其他应急保障队伍及力量由上级管理部门统一指挥调度。

  5  运行机制

  5.1  预测与预警

  5.1.1  水情与工情监测

  水库管理人员负责雨情、水情、工情等监测,并及时报告水库应急办,作为启动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的决策依据。当启动应急响应后,上述部门继续做好监测。

  日常监测工作,在每次监测完毕后应立即进行整理、分析,发现数据异常立即查找原因,并对观测成果资料进行复核,做好记录。

  和龙水库目前已开展的安全监测项目主要包括:变形监测(坝体表面变形)、渗流监测(坝体渗流压力、渗流量)、环境量监测(降雨量、库水位、温度、气压、出库流量),其中针对变形和渗流监测聘请第三方技术单位定期开展人工监测。

  和龙水库变形监测包括垂直位移观测(沉降观测)、坝顶水平位移观测(GNSS自动监测),监测设施分别为表面位移自动监测系统8套(迎水坡4套,背水坡4套),人工沉降位移观测墩19个(迎水坡4个,背水坡15个)。坝体表面变形自动观测频次为288次/天,人工观测频次为4次/年。

  和龙水库大坝渗压监测布置4个横断面3个纵断面共12个渗压监测点。渗压监测传感器采用振弦式孔隙水压力计,用于测量测压管内水位。传感器通过信号电缆接到大坝现场的采集终端箱。采集箱包括2套信息采集模块、箱体、漏电断路器、超压/欠压自恢复开关、避雷器、通信协议转换模块、数据采集单元(RTU)等。

  坝体渗流量监测是土石坝必设监测项目,在上、下游水位的作用下,坝体和坝基会出现渗流现象,和龙水库在大坝坝后反滤池的量水堰口安装渗流传感器以监测堰口水头的变化,渗流传感器信号通过信号电缆接入坝顶采集终端箱。

  渗流量和渗流压力自动监测频次为4次/天,人工观测频次为4次/年。

  和龙水库设置降雨量、库水位、坝区大气温度、坝区气压等环境量观测项目。自动监测频次为4次/天。

  5.1.2  通信

  值班人员或巡视人员当发现工程出现险情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过手机、对讲机、卫星电话等通信工具上报水库应急办,根据险情大小逐级上报。

  5.1.3  报警系统

  对于水库出现突发事件,水库应急办在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通知水库应急指挥部,水库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的分类及级别下达相应的指令,由水库应急办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影响的村级或片区负责人,再由其通过电话、广播、鸣锣等方式通知受灾人员做好防御或撤离等。

  5.1.4  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根据大坝突发事件级别划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5.1.5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1)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发现水库突发事件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管理所或主管部门,必要时可直接报告水库应急办。

  (2)水库发生工程险情、灾情由管理所和相关镇街负责向水库应急办报告,由水库应急指挥部向区三防指挥部报告,并按预案规定进行处置。遇特别紧急险情,可以直接越级上报。

  5.2  应急响应

  5.2.1  应急启动

  水库大坝突发事件预警信号发布后,水库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立即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当出现险情,应第一时间向区三防指挥部及时报告,按要求做好后续工作事项。

  表4.2.1和龙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启动

响应级别

预警信号

启动标准

预警预报和灾险情报告单位

启动部门

Ⅳ级

蓝色预警

事件导致下列情况之一发生:1.水库水位超汛限水位但低于正常水位;2.大坝出现一般险情,且险情可控;3.库区局部水质污染,水质监测项目有1项超标。

水库应急办

水库应急指挥部

Ⅲ级

黄色预警

事件导致下列情况之一发生:1.水库水位超正常水位且下泄流量对下游造成较大影响;2.大坝出现较大险情抢险条件较好,险情可控;3.库区局部水质污染,水质监测项目有1至3项超标,且至少1项超标1倍以上。

水库应急指挥部

区三防指挥部

Ⅱ级

橙色预警

事件导致下列情况之一发生:1.水库水位超正常水位且下泄流量对下游造成重大影响;2.大坝出现重大险情,具备一定抢险条件,险情基本可控;3.库区较大范围水质污染,水质监测项目有4项及以上超标,且至少2项超标1倍以上。

水库应急指挥部

区三防指挥部

Ⅰ级

红色预警

事件导致下列情况之一发生:1.水库水位达到设计洪水位及以上且下泄流量对下游造成特别重大影响;2.大坝出现特别重大洪水险情,抢险十分困难,很可能导致溃坝;3.库区大范围水质污染,水质检测项目有4项以上超标,且至少两项超标两倍以上。

水库应急指挥部

区三防指挥部

  5.2.1.1  直接启动

  当水库大坝遭遇如下情况,并将造成特别重大或重大损失,可直接启动预案。

  1)遭遇超标准洪水。

  2)地震或地质灾害造成大坝溃决或即将溃决。

  3)工程出现重大险情,大坝溃决或即将溃决。

  4)战争、恐怖事件、人为破坏等其他原因造成大坝溃决或即将溃决。

  5)库区水质污染,严重威胁居民生命安全及生产生活或(和)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5.2.1.2  会商后启动

  当水库大坝遭遇如下情况,损失较大或一般,应在会商后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1)工程出现严重险情,如大坝出现裂缝、跌窝、滑坡或管涌;下游坝坡出现占总面积20%的牛皮涨,且扩展速度明显等,有可能造成大坝溃决。

  2)监测资料明显异常,如实测渗润线高程超过50年一遇洪水水位相应设计的渗润线高程,坝脚渗流量大于0.1立方米/秒,瞬间出现0.3米垂直或水平位移,对大坝安全不利。

  3)水情预报可能有超标准洪水。

  4)地震或地质灾害有可能造成大坝溃决。

  5)战争、恐怖事件、人为破坏等其他原因可能造成大坝溃决。

  6)库区水质污染,影响居民生命安全、生产生活及生态环境。

  7)因其他突发事件需会商启动预案的,如溢洪道山体因地质灾害或因坝区地震造成溢洪道受损的。

  5.2.2  应急启动程序

  (一)直接启动。

  (1)水库管理单位将水库大坝溃决或即将溃决、严重水污染等突发事件的信息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总指挥。

  (2)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接到大坝即将溃决的报告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启动预案的命令,预案启动。

  (二)会商启动。

  (1)当水库大坝出现可能导致大坝溃决险情或水污染等突发事件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程序报告。

  (2)应急指挥部根据险情报告,召集相关部门与专家组会商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3)当会商决定启动预案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启动预案的命令,预案启动。

  5.2.3  应急响应

  Ⅳ级应急响应由水库应急办报请水库应急指挥部,由水库应急指挥部启动,并负责现场指挥。

  Ⅲ、Ⅱ、Ⅰ级应急响应由水库应急指挥部报请区三防指挥部批准后,由区三防指挥部启动,区三防指挥部领导协调各部门应急抢险,水库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

  表4.2-1和龙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响应  

级别

预警信号

应急响应

超防限水位

(1)水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值班。

(2)密切注视天气变化情况,加强对暴雨和洪水的监视,及时向水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区三防办汇报汛情。

(3)放水至防限水位以下,但事前要掌握上下游情况并通知下游受影响的单位或群众采取安全措施。

(4)组织工程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即上报并处理。

超正常蓄水位

(1)水库应急指挥部副指挥带班,加强对暴雨和洪水的监视,主动了解、掌握上下游的雨情和水情,向水库应急指挥部领导及其成员通报汛情。并了解、反馈各单位及各村的防御动态。向区三防办报告有关情况。

(2)水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溢洪道泄洪信息通知下游受影响镇(街)、村和有关单位及早采取安全防御措施。

(3)水库应急抢险队及街的职能部门应急抢险组和医疗组随时做好防洪抢险各项准备工作。并协助当地政府转移下游受泄洪威胁群众。

(4)镇(街)三防办组织人员对下游受影响的水利工程及两岸的堤坣进行巡查记录,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同时将处理情况报水库应急指挥部及区三防办。

(5)水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施24小时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工程的安全运行及上、下游的水文情况。

一般洪水险情

大坝出现一般可处理可控制事态发展的险情时:

(1)水库应急指挥部副指挥亲临现场指挥,并立即报区三防指挥部办公室。

(2)水库应急指挥部组织专家组进行会商,制定抢修方案,并指挥抢修。

(3)工程应急抢修完成后,水库应急指挥部要进行验收并将处理情况报区三防办。

超设计水位

(1)水库应急指挥部指挥亲临现场指挥,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到应急指挥部协同指挥。

(2)水库应急指挥部组织专家组进行紧急会商,分析、判断洪水发展趋势和险情发展趋势,制定抢险方案,并指挥抢险。

(3)召开水库应急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汛情、险情和灾情;对重大防洪问题作出决策,发布抗洪救灾各项命令。并组织下游受影响群众做好随时转移的各项准备工作。

(4)水库应急指挥部组织巡逻队加强一线防汛抢险队伍力量,坚持24小时对水库大坝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险情即报区三防指挥部并处理。险情处理后要跟踪监测。

(5)水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镇(街)三防办组织、协调抢险救灾物资的调拨。

(6)镇(街)水利、市政、电信、供电、交通、公安、卫生、国土房管等部门应急抢险组和医疗组要集结待命,听从水库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赶赴第一线执行防洪抢险救灾任务。

(7)下游各电排泵站管理单位按规定操作运行,听从指挥和调度。

(8)镇(街)教育指导中心做好受影响学校和在校生的防洪安全工作。

(9)水库应急指挥部视情增加应急抢险队伍,加强查险处险工作。

重大洪水险情

当大坝出现险情,虽经处理但险情难以控制或者有扩大、发展趋势时;或出现重大的管涌、塌陷等重大险情时:

(1)水库应急指挥部指挥亲临现场指挥抢险,并立即报区三防指挥部。

(2)区三防指挥部立即组织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助抢险。水库应急指挥部要组织专家组进行紧急会商,分析、判断洪水发展趋势和险情发展趋势,制定抢险方案,并指挥抢险。有溃坝、漫顶等重大险情时,镇(街)办组织受淹地区的群众紧急安全有序转移。

(3)水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街道三防指挥所组织、协调抢险物资的调拨,交通部门组织运输抢险物料,及时运送到抢险现场。

(4)水库应急抢险队和水利、市政、电信、供电、交通、公安、卫生、国土房管等部门应急抢险组和医疗组集结待命,听从水库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赶赴第一线执行防洪抢险救灾任务。

(5)派出所组织民兵、预备役投入抗洪抢险。

(6)经全力抢险,大坝仍有溃决危险,水库应急指挥部及时发出警报,街道办要组织下游受淹地区的群众紧急安全有序转移。

达校核水位

(1)镇(街)把水库抗洪救灾工作当作当前的第一任务。发布水库抗洪救灾紧急动员令,要以人为本,全力以赴组织水库下游受淹地区的群众向预定的安全区域紧急有序转移。镇(街)主要领导靠前亲临指挥,水库应急指挥部指挥、副指挥及成员协同指挥。并立即报区三防指挥部。

(2)水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掌握洪水信息,下游河道洪(潮)水信息,分析研究洪灾发展趋势;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水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提出应急处理建议;督查、反馈街道办各项决定和指令的落实情况。

(3)镇(街)增派技术干部赶赴第一线抗洪抢险。

(4)派出所在抗洪抢险期间,做好防汛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防汛紧急期间组织民兵、预备役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偷窃、破坏三防设施的违法犯罪分子。

(5)交通管理部门做好交通疏导和实施交通管制,确保防汛道路畅通无阻,保障抢险救灾队伍、车辆的优先通行。

(6)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按职能分工,通力合作,全力以赴做好抗洪抢险工作。

超标准洪水(溃坝)

当大坝因超标准洪水、地震、地质灾害、战争等突然溃决,或工程抢险失败大坝溃决时:

(1)镇(街)三防办负责人亲临指挥,水库应急指挥部指挥、副指挥及成员协同指挥。并立即报区三防指挥部。

(2)水库应急指挥部迅速通知下游受影响的村和有关单位组织群众紧急安全转移,派出所指挥民兵、预备役和水库应急抢险队协助群众转移,来不及转移的群众要利用高层楼房、平房屋顶等自救。

(3)镇(街)三防办立即协调派出应急通讯设备,船只、冲锋舟等,帮助群众撤离。

(4)镇(街)组织各方力量全力以赴堵口复堤。堵口复堤后,下游各排涝站要组织强排,各河涌管理单位要利用河涌开闸自流、排水,以缩短淹没时间。

(5)社会事务办开放临时避难场所,协助做好灾民安全转移和救济工作。

(6)卫生院组织医疗队对灾民实施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7)派出所做好灾民安全转移,维护社会治安,保持灾区稳定。

  5.3  应急处置

  进入应急期,水库应急指挥部要进入防御状态,根据不同的预警信号,分别报请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按照水库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各部门做好预案规定的准备和实施工作。在紧急抢险期,水库应急指挥部领导必须主持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动员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投入应急抢险救灾工作。为了应急抢险需要,水库应急指挥部有权在太和镇、大源街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运输等工具和人力;因抢险需要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公安等部门可依法实行交通管制;根据紧急情况,需要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支援时,水库应急指挥部通过区三防指挥部出面予以协调、组织。

  5.3.1  险情、灾情信息报告与发布

  (1)水库应急指挥部负责收集、审核、发布属地区域的险情、灾情信息,并报送区三防指挥部。

  (2)区三防指挥部统一汇总、审核全区险情、灾情信息,按规定上报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3)新闻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在区委宣传部指导下开展,以实事求是、及时准确为原则,具体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有关规定执行。

  5.3.2  应急调度

  根据和龙水库可能发生的5类突发事件,制定以下应急调度方案、操作程序。

  5.3.2.1  应急调度方案

  (1)因自然灾害类采用的应急调度方案,如:

  ①洪水水情已达到20年一遇洪水,预报可能有超过20年一遇标准的洪水的:

  ②当发生地震灾害:

  A  大坝出现裂缝、跌窝、滑坡、下游坝坡出现占总面积20%的牛皮涨等损坏情况,考虑保坝安全,放水涵管以最大的流量下泄;

  B  造成坝体出现严重的裂缝,坝肩山体错动失稳的重大险情时,有可能造成大坝溃决,则由指挥部研定紧急措施。

  因事故灾难类如出现下述2情形之1,放水涵管以最大流量下泄。

  若仍不能保证大坝安全,则由指挥部研定紧急措施。

  ①工程出现严重险情,如大坝出现裂缝、跌窝、滑坡或管涌;下游坝坡出现占总面积20%的牛皮涨,且扩展速度明显等,有可能造成大坝溃决。

  ②监测资料明显异常,如实测渗润线高程超过50年一遇洪水水位相应设计的渗润线高程,坝脚渗流量大于0.1立方米/秒,瞬间出现0.3米垂直或水平位移,对大坝安全不利。

  因社会安全事件类如因战争或恐怖袭击、认为破坏等原因可能造成大坝溃决的:

  ①放水涵管以最大流量下泄;

  ②若仍不能保证大坝安全,由指挥部研定紧急措施。

  (4)因库区水质污染,影响居民生命安全、生产生活及生态环境的:

  ①通过投放药物稀释;

  ②放空库容更新水源。

  因其他水库大坝突发事件使用的预案,如:溢洪道山体因地质灾害、

  泄洪水流冲刷掏空河床等危及溢洪道安全的重大险情,或因坝区地震造成溢洪道受损的,由指挥部研定紧急措施。

  5.3.3  应急抢险与处理

  (1)抢险预案。

  1)抢险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贯彻“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实施统一指挥,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位,反应敏捷,动作高效,动用一切可调动的全社会力量,力保水库安全:

  ①抢护要及时,防止险情扩大,为此,要加强检查观测,及早发现险情,抢早抢小;

  ②正确识别险情,必须了解工程的实际、施工、管理、运用等各种情况,结合出现的现象,进行综合分析,做出准确判断,拟定正确的抢护方案;

  ③及时供应物料,抢险需要的物料种类多,数量大,直接影响着抢险工作的进展;

  ④加强领导,统一指挥,组织好抢险队伍,必要时还可请部队支援。

  抢险方案:

  ①发生超过Ⅳ级以上的地震,造成坝体出现裂缝,坝肩山体错动失稳,或损坏溢洪道时,待放空库容,稳定险情后,对坝体、坝肩出现的裂缝进行换土、回填、灌浆等,恢复坝体结构整体性;对损坏的溢洪道部位进行修复等。

  ②发生特大暴雨时库水位急剧暴涨,如大坝发生严重裂缝、跌窝、沉陷、滑坡、大面积牛皮涨、大量渗漏甚至管涌等异常现象的重大险情时,放空库容,稳定险情。对坝体薄弱部位进行换土、回填、灌浆等;

  ③泄洪水流冲刷掏空河床,危及溢洪道安全,采取调度措施,放空库容,稳定险情后,对掏空河床进行加固;

  ④部队具体实施扒坝等任务。

  抢险队伍:

  队长:太和镇、大源街派出所党委委员

  副队长:太和镇、大源街武装部主任,以及相关村居主要负责人:每镇街组织民兵、群众50人,共150人。

  工作职责:在大坝出现险情时,执行水库应急指挥部的命令,有条不紊地参与抢险或转移受洪水围困的群众到安全地带。

  抢险物资及其储备:见6.1

  (2)通知、调动抢险队伍的方式以及抢险队伍到达现场的时间、任务要求。

  第一步  抢险队伍待命。预案启动后,由和龙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签署命令,要求队员半天内集结完毕,在所在驻地原地待命,队长启用24小时待命通讯工具,如有线电话、无线电话等;由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区武装部安排抢险人员待命,以备随时支援;当需要上级部门支援时,由指挥部办公室请求广州市三防总指挥部调动。

  第二步  抢险队伍进驻抢险现场。经会商后,和龙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签署命令,要求抢险队伍24小时内进驻抢险现场,其中武装部抢险队伍移交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

  第三步  抢险队伍按照本预案要求组建巡逻小组进行24小时巡逻,其余人员随时待命。

  第四步  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签署抢险命令后,抢险队伍按照抢险方案投入抢险。

  5.3.4  应急监测和巡查

  应急监测的重点部位:大坝水位、溢洪道、坝体及库区边坡的稳定。

  当水库大坝发生险情初期,指挥部调动抢险队员,并充实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组成巡查小组。

  应急监测和巡查人员组成、监测和巡查结果的上报方式与程序。

  每个巡查小组主要由1名工程技术人员加上2名抢险队伍人员组成,实行24小时轮班巡查,巡查小组将每次监测和观察情况记入《巡逻记录表》。若出现异常情况,巡查人员将每次监测和观察情况记入《险情记录表》,签名后报技术负责人签名确认,然后上报木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指挥部,并由指挥部会审和认定。一般对异常情况每2小时观察一次,如异常情况恶化,每小时观察一次。

  5.3.5  人员应急转移

  如水库遭遇特大洪水或出现重大洪水险情须转移下游村庄群众时,采取如下转移方案:

  转移命令发布人:水库应急指挥部指挥长

  发布形式:成员单位会议或紧急期间直接电话、信息通知各村居书记

  村居转移命令发布人:书记

  村居发布形式:社员大会或紧急期间直接电话通知各社

  社长转移召集人:各社社长

  转移信号:鸣锣

  转移地点:淹没区域外的安全高地或学校

  5.3.6  临时安置

  (1)建立镇(街)人口密度、辖区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安全、有序转移或疏散群众。

  (2)镇(街)派出所要制定抗洪抢险紧急状况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多项准备方案,确保防洪、抢险现场和抢险道路的安全,维持社会秩序。

  (3)灾害发生时,应加强对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根据灾情的发展,动员和广泛发动群众及社会力量,投入灾害防御及抗灾救灾工作。

  (4)应根据水文、气象、水务、国土等部门的预警,按照本级三防应急预案等要求,提前做好受灾社会公众的安全转移安置工作;当群众遭受洪水围困时,立即组织人员和救生设备进行救助,做好群众的安全转移和妥善安置工作。

  5.4  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由相应启动部门视情决定。

  Ⅳ级应急响应结束由水库应急办报请水库应急指挥部,水库应急指挥部批准后,通知水库应急办结束。

  Ⅲ、Ⅱ、Ⅰ级应急响应结束由水库应急指挥部报请区三防指挥部,区三防指挥部批准后,通知水库应急指挥部应急结束。

  水库应急结束后,水库应急指挥部须将应急处理情况报告区三防办。

  5.5  善后处理

  当和龙水库应急抢险结束后,水库应急指挥部、太和镇、大源街要迅速采取措施,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组织和切实做好善后工作,安抚灾民,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恢复和发展生产。尽快消除灾害的后果和影响,防止出现灾害“放大效应”和次生、衍生灾害。临时征用的房屋、调用物资、运输工具、通讯设备等可归还物资,事后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以及征用劳务要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由财政部门给予适当补偿。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应当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

  (2)镇(街)社会事务办迅速开放紧急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使灾民吃、穿、住、医等必要生活条件得到妥善安排,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安置以就近、安全为原则,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临时安置与长期安置相结合。对于在洪水灾害中遇难的灾民,民政部门及时处理和焚化遇难者的尸体并做好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3)镇(街)交管所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

  (4)镇(街)水利、市政、电力、电信、公路、交通等部门做好所管辖的水毁工程修复工作。修复水毁工程所需经费优先列入有关部门年度建设计划。

  (5)镇(街)教育中心积极协助灾区修复水毁校舍,做好学校复课工作。

  (6)镇(街)农业、畜牧部门帮助灾区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畜牧部门及时做好灾区畜牧的消毒与疫情监控,预防病疫流行。

  (7)镇(街)卫生院组织医疗队到灾区做好灾民医疗、防疫,及时做好灾区消毒与疫情监控以及污染物收集、现场清理等工作,预防病疫流行。

  (8)水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镇(街)三防办在安全事件结束后,应当在调查的基础上做好总结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洪水、工程及污染等灾情,评估灾害级别、灾害评价、抗洪抢险措施及效益、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等,留作查证。

  5.6  调查和总结

  事件结束后,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对水库大坝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洪水、工程及污染等灾情,分析抗洪抢险措施及效益、存在问题等,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防洪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改进建议。

  5.7  信息发布

  应急指挥部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时间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信息发布要确保准确、权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抢险与救援物资保障

  6.1.1应急抢险队伍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

  (2)区水务、国土、住建、环境、交通、卫生、通信、电力等部门应组建本行业的应急抢险队伍。

  (3)相关镇(街)应组建巡逻、抢险、运输等抢险队伍和后勤保障队伍。

  (4)区武警、公安、消防以及民兵预备役部队是抢险救灾的重要力量,必要时,可随时投入抢险救灾。

  (5)每年3月30日前,具体落实抢险队伍队员名册,所在单位(部队);

  (6)制定联系方式、自带生活物品内容、召集方式、集合地点、交通工具征集方法、开赴路线、到达抢险地点组建营地、生活保障等方式。

  6.1.2  应急抢险物资

  和龙水库管理所负责储备应急抢险物资,要求达到《广州市防汛物资储备定额(试行)》相关标准。

  如在抢险时发生不足或尚需其他设备和物资,应向白云区三防指挥部发出支援请求,由白云区三防物资储备中心紧急调用。

  防汛物资储备情况参见附表。

  6.2  交通、通信及电力保障

  (1)区交通部门应制定水库周边区域交通保障计划,确定责任单位和个人,交通工具可临时征用,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的交通顺畅和运输保障。

  (2)区通信部门应制定应急通信保障计划,确定责任单位与个人,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通信畅通。

  (3)区电力部门应制定应急电力保障措施,确定责任单位和个人,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的电力供应。

  6.3  经费保障

  (1)区财政局做好年度预算,合理安排防洪抢险救灾应急资金,并保证足额到位。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灾区损失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救灾款分配方案,下拨救灾经费,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和信贷等工作。

  (2)抗灾救灾经费和物资必须按规定专款专用,遇紧急情况时,要遵循“急事特办”的原则,简化资金审批及划拨程序,保障抢险救灾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

  7  宣传、培训与演练

  7.1  宣传

  (1)公众宣传教育

  应通过各种媒体向防洪责任区宣传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重点是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撤离信号、撤离过程、撤离地点。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

  (2)学校防灾、减灾教育

  学校防灾减灾教育要将防洪抢险、避险逃生等常识在中小学自然课程进行宣传和教育。

  7.2  培训

  邀请有关水利专家举办水库大坝应急处置及救灾组织指挥课程培训班,并组织应急机构和下游片区相关人员参加,提高应急机构应急组织指挥能力。

  7.3  演练

  每年在汛前组织一次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演习。

  8  附表与附图

  8  附表与附图.pdf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