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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1007502628X/2024-00098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 成文日期: 2024-11-28
名称: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关于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京溪分公司暂停厂区生产线的复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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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关于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京溪分公司暂停厂区生产线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11-29  浏览次数:-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京溪分公司:

  《广州净水公司关于申请暂停京溪分公司厂区生产线开展2024年高压维保的函》收悉。请你公司在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8日6时,暂停厂区生产线及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运行,进行高压电力设施的维护保养期间,请重点落实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遵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认真落实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加强环境管理。通过会同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采取应急措施,尽力降低水量影响,在保障出水达标的情况下合理切换主备用供电、利用厂内生产线储存部分污水或调配污水至猎德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等措施,确保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并稳定达标排放,避免对周边水体造成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环保管理的要求,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厂区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加强巡查,若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及时启动有针对性的应急措施,避免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并按相关规定向我局报告。

  三、按计划时间推进工程进度,合理缩短施工时间,尽快恢复相关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专此复函。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

  2024年11月28日

  (联系人:谭聪愚,联系电话:3706353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京溪街,区水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河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