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水情况
废水排放量:全区重点工业源工业废水排放量为310.1468万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不含污水处理厂,下同)废水排放量为68.9942万吨。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全区重点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3.317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8.271吨。
氨氮排放量:全区重点工业源氨氮排放量为0.511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氨氮排放量为0.163吨。
二、废气情况
工业废气排放量:全区重点工业源工业废气排放量为139.036亿立方米。
二氧化硫排放量:全区重点工业源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08.799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二氧化硫排放量为6.045吨。
氮氧化物排放量:全区重点工业源氮氧化物排放量为632.529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9.264吨。
颗粒物排放量:全区重点工业源颗粒物排放量为83.007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颗粒物排放量为1.918吨。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全区重点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323.642吨。
三、工业固体废物情况
全区重点工业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7.695万吨,综合利用量17.227万吨,处置量0.474万吨,贮存量0.007万吨。
全区重点工业源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2.529万吨,利用处置量2.540万吨,其中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0.048万吨。
附件 广州市白云区2023年排放源统计公报数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