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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1007502628X/2023-00035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 成文日期: 2023-02-13
名称: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关于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石井净水分公司轮流暂停厂区一期南、北生化系统的复函
文号: 穗环云函〔2023〕12号 发布日期: 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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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关于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石井净水分公司轮流暂停厂区一期南、北生化系统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2-15  浏览次数:-

穗环云函〔2023〕12号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石井净水分公司:

  《广州市净水公司石井净水分公司关于申请轮流暂停一期南、北生化系统的函》收悉。请你公司在2023年2月15日0时至3月31日24时轮流暂停一期南、北生化系统进行曝气设备检修期间,重点落实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遵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认真落实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加强环境管理。通过会同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提前控低管网水位,利用污水输送管网作为污水临时存储设施、在保障出水达标的情况下提高施工期间正常运行的生产线负荷、合理调配污水至大坦沙分公司、石井分公司处理等措施,确保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并稳定达标排放,避免对周边水体造成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环保管理的要求,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厂区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加强巡查,若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及时启动有针对性的应急措施,避免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并按有关规定向我局报告。

  三、按计划时间推进工程进度,合理缩短施工时间,尽快恢复相关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专此复函。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  

  2023年2月13日     

  (联系人:陈汇聪,联系电话:3706357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石井街,区水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河长办。

附件: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关于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石井净水分公司轮流暂停厂区一期南、北生化系统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