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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1007502628X/2023-00199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 成文日期: 2023-10-26
名称: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关于同意广州市白云区湴湖恒新织造厂拆除防治污染设施的函
文号: 穗环云函〔2023〕54号 发布日期: 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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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关于同意广州市白云区湴湖恒新织造厂拆除防治污染设施的函

发布日期:2023-12-20  浏览次数:-

广州市白云区湴湖恒新织造厂:

你公司提交的《污染防治设施拆除申请表》《拆除环保设施污染物防治方案》等相关资料收悉。你公司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广州九路716号,鉴于你司取消染色工序,准备拆除废水处理设施,我局同意你公司拆除防治污染设施,请你公司在2023年10月28日至11月10日拆除防治污染设施期间,重点落实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环保管理的要求,在防治污染设施拆除前,你公司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剩余的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其中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必须交有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理,避免污染环境。

二、防治污染设施拆除完成后,请及时向我局报告。

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专此复函。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

                           2023年10月26日

(联系人:陈汇聪,联系电话:8617961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处)、市生态环境局(监测处),区应急管理局,钟落潭镇。

附件: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关于同意广州市白云区湴湖恒新织造厂拆除防治污染设施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