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职务 | 工作分工 |
姚 瑶 | 党委书记 |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统筹全面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兼任经济联合总社社长、总河长。 |
利应都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兼任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主任,副总河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全面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统筹综合执法工作。承办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
谭荣针 | 人大主席 | 分管人大有关会议的筹备、组织以及其他涉及人大的工作;分管人大日常事务的综合协调和各项决定的督办落实;分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 分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动农业农村发展,涉农有关工作;分管农业、林业、畜牧屠宰、渔业、水产等工作;分管“三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分管农业保护用地的管理;分管处理山林土地权属的纠纷案件工作;分管协助做好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分管森林防火工作;分管村社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配合开展农地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土地征收补偿款管理等工作;分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监督、会计业务等工作;分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指导、监督和服务,依法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工作。 分管人大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工会。承办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
陈 薇 | 党委副书记 | 兼任公共服务委员会主任、关工委主任、应急办主任。协助党委书记负责组织工作。统筹协调各线口工作,分管党委、政府各项决定的督办落实工作;分管文秘、会议组织、保密、档案、信息和办公自动化、安全保卫、后勤保障服务、固定资产管理、外事等工作;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 兼任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协助党委书记负责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统筹协调各线口工作,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平安建设、社会心理服务、加强法治社会建设等工作;分管城乡社区综合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分管出租屋和来穗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分管维护学校周边的治安与安全,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工作;分管组织民事调解和法律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普法教育工作;分管协调和指导社区矫正工作;分管社区戒毒和协同开展禁毒相关工作。 分管综合执法工作(包括:本镇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及省、市政府公告的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燃气、城乡规划、建筑施工管理、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管理、安全生产、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卫生健康等相关领域的综合执法)、职业病防治等工作;分管辖区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分管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分管按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监察等工作;分管协调组织燃气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分管处理转办、交办和督办案件及群众投诉的案件、流浪乞讨人员服务管理。 分管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出租屋和来穗人员管理中心。联系花都海事处、白云区消防救援大队江高专职消防队和神山专职消防队、江高交警中队、江高派出所、神山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苏小珍 | 党委委员、副镇长 | 党委委员、副镇长。兼任镇老龄委主任、镇妇联主席。分管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党群服务等相关工作;分管各项社会事务报批工作;分管拥军优属、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组织、老龄、妇女、儿童、五保、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残疾人、公共卫生、初级卫生保健、住房保障审批、教育等便民服务政策;分管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工作;分管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建设和开展自治工作;分管党群服务、职权范围内审批服务工作;分管数字政府建设等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分管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分管协同处理边界纠纷等工作。分管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江高卫生院。联系教育指导中心、白云区第二人民医院、南方医科大学附属江村医院等单位。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姚淮祥 | 党委组织(统战)委员 | 党委组织(统战)委员。兼任镇侨联主席、关工委副主任。分管党的建设、干部人事、机关工会工作;分管党的组织、人才、统战、政协等工作,分管协助做好侨台、民族宗教等工作;分管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分管区域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村(社区)党建、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工作;分管党员管理、发展党员及辖区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分管全镇党员学习和培训工作。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共青团。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董 锋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分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具体承办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管监察工作;分管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公职人员廉政教育工作以及区纪委监委交办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办公室(区监委派出江高镇监察组)。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陈志健 | 党委委员、江高派出所所长 |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副主任。负责协调江高、神山公安派出所工作。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王 威 | 党委委员、副镇长 | 分管自然资源管理、镇村规划建设等工作;分管编制镇村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镇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管理;分管土地资源规划、保护、开发工作;分管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分管乡道、村道的规划、建设、养护和日常管理工作;分管住房保障具体业务工作;分管配合组织协调供水、用水工作;分管配合房屋使用安全普查、危险房屋督促治理及应急抢险工作;分管配合做好人民防空工作;分管配合做好通信建设与保护工作;分管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活动。分管规划建设办公室。联系江高国土资源和规划所。协助征地工作。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张 峰 |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分管征地、民兵、兵役、人民防空等工作。分管征地办公室。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陈忠联 | 副镇长 | 兼任河长办主任。分管编制年度财政预算、决算草案,拟订财政增收节支、平衡财政预算、财政绩效等措施的组织实施;分管财政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统筹财政预算资金的分配与调度;分管行政、事业单位和社区的财务管理;分管政府性债权、债务;分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等工作;分管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分管配合做好防汛、防风、防旱、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分管“河长制”“湖长制”等有关工作。分管财政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结算中心、水务管理中心。联系银信等单位。协助征地工作。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朱崇斌 | 党委宣传委员 | 党委宣传委员。分管宣传、意识形态以及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分管人居环境整治、城镇综合管理等工作;分管市容市貌整治维护、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等工作;分管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分管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分管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创文办、市政管理所、文化体育服务中心。联系广播电视站。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郑作泉 | 党委委员 | 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管生态环境建设,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张 伟 | 党委委员、副镇长 | 分管经济发展,增加村(居)民收入等工作;分管经济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拟订经济发展规划,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落地,研究解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管招商引资、投资促进、企业建设服务等工作;分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分管停车场、市场、商场等经营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分管统计工作;分管协助税收征管和财税政策宣传工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分管科普、旅游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商会。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江高税务所、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江高市场监督管理所、供电所等单位。协助征地工作。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林添福 | 二级调研员 | 分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精准扶贫工作。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黄锦政 | 二级调研员 | 协助开展征地拆迁以及安置复建等工作,处理武广铁路、广珠铁路征地历史遗留问题。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黄飞跃 | 二级调研员 | 协助开展征地工作。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曹 伟 | 二级调研员 | 协助开展综合执法工作。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黄学东 | 四级调研员 | 协助开展“三资”管理工作。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黄镜秦 | 四级调研员 | 协助开展综治、征地工作。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江锦兴 | 四级调研员 | 协助开展征地工作。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