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1110074862269/2022-00003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
2022-02-10
领导分工
2022-02-10

领导分工

发布日期:2022-02-10  浏览次数:-

姓名

职务

工作分工

龙  飞

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全面统筹推进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兼任经济联合总社社长、总河长。

查晶晶

党委副书记、镇长

兼任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主任,副总河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全面负责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统筹综合执法工作。承办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谭荣针

人大主席

分管人大有关会议的筹备、组织以及其他涉及人大的工作;分管人大日常事务的综合协调和各项决定的督办落实;分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分管镇总工会日常工作;分管扶贫工作。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导市政线口工作,包含全域环境整治、垃圾分类、厕所革命和绿化美化等工作。

分管人大办公室、工会。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梁有威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兼任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平安建设、社会心理服务、加强法治社会建设等工作;分管城乡社区综合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分管出租屋和来穗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分管维护学校周边的治安与安全,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工作;分管组织民事调解和法律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普法教育工作;分管协调和指导社区矫正工作;分管社区戒毒和协同开展禁毒相关工作。分管劳动保障监察,劳动纠纷处理工作。

分管综合治理办公室、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江高镇综合保障中心(劳监中队)。联系花都海事处、江高交警中队、江高派出所、神山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丘小筠

党委副书记

兼任公共服务委员会主任、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副主任、关工委主任、应急办主任。统筹党的建设、政协工作;统筹干部人事、机关工会工作;统筹机关干部队伍、村居干部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统筹意识形态、文化体育工作。分管党委、政府各项决定的督办落实工作;分管文秘、会议组织、保密、档案、信息和办公自动化、安全保卫、后勤保障服务、政府固定资产管理、外事、应急管理等工作;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统筹综合执法工作并分管综合执法部分具体工作(包括:本镇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及省、市政府公告的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建筑施工管理、林业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等相关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分管辖区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分管处理转办、交办和督办案件及群众投诉的案件、街面流浪乞讨问题综合治理工作。统筹创文创卫、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

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陈志健

党委委员、江高派出所所长

兼任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副主任、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副主任。负责协调江高、神山派出所工作。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董  锋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分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具体承办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管监察工作;分管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公职人员廉政教育工作以及区纪委监委交办工作。协调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镇本级和村级巡察工作。

分管纪检监察办公室(区监委派出江高镇监察组)。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易  洋

党委组织(统战)、宣传委员

兼任公共服务委员会副主任、关工委副主任。主持镇侨联日常工作。分管党的建设、干部人事、机关工会工作;分管党的组织、人才、统战、政协等工作,分管侨台、民族宗教等工作;分管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分管区域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村(社区)党建、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工作;分管党员管理、发展党员及辖区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分管全镇党员学习和培训工作;分管机关干部队伍、村居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分管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团委日常工作;分管创文创卫、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分管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

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共青团。联系广播电视站。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张  峰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兼任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副主任。协助管理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分管征地、民兵、兵役、人民防空、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分管征地工作。

分管武装部、退役军人服务站。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陈忠联

党委委员、副镇长

兼任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副主任、公共服务委员会副主任。分管综合执法部分具体工作(包括:本镇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及省、市政府公告的燃气、市场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卫生健康等相关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职业病防治等工作;分管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分管按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协调组织燃气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增加村(居)民收入等工作;分管经济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拟订经济发展规划,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落地,研究解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管招商引资、投资促进、企业建设服务等工作;分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分管停车场、市场、商场、打私打假等经营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分管统计工作;分管协助税收征管和财税政策宣传工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分管科普、旅游工作。分管编制年度财政预算、决算草案,拟订财政增收节支、平衡财政预算、财政绩效等措施的组织实施;分管财政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统筹财政预算资金的分配与调度;分管行政、事业单位和社区的财务管理;分管政府性债权、债务;分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等工作。

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安监线口)、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结算中心线口)、商会。联系江高交警中队、白云区消防救援大队江高专职消防队和神山专职消防队、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江高税务所、江高市场监督管理所、江高供电所、银信等单位。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朱崇斌

副镇长

兼任公共服务委员会副主任。分管自然资源管理、镇村规划建设等工作;分管编制镇村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镇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管理;分管土地资源规划、保护、开发和违法用地处置工作;分管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分管乡道、村道的规划、建设工作;分管住房保障具体业务工作;分管配合组织协调供水、用水工作;分管配合房屋使用安全普查、危险房屋督促治理及应急抢险工作;分管配合做好人民防空工作;分管配合做好通信建设与保护工作;分管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活动。协助开展征地工作。

分管规划建设办公室。联系江高国土资源和规划所。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郑作泉

副镇长

兼任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分管城镇综合管理等工作;分管市容市貌整治维护、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等工作;分管乡道、村道的养护和日常管理工作;分管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分管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爱卫线口)、市政服务所。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张  伟

副镇长

兼任公共服务委员会副主任。分管乡村振兴工作;分管农业、畜牧屠宰、渔业水产等工作;分管协助做好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分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监督、会计业务等工作;分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指导、监督和服务,依法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工作。分管村社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配合开展农地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土地征收补偿款管理等工作;分管农业保护用地的管理工作;分管“三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分管林业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

分管农业农村办公室、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农林线口)、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线口)。联系畜牧兽医站。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陈钜豪

副镇长

兼任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副主任、河长办公室主任。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管生态环境建设,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分管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分管防汛、防风、防旱、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分管“河长制”“湖长制”等有关工作。

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河长线口和环保线口)、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水务线口)。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郭  凯

副镇长

兼任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公共服务委员会副主任、镇老龄委主任。分管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党群服务等相关工作;分管各项社会事务报批工作;分管拥军优属、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组织、老龄、妇女、儿童、五保、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残疾人、公共卫生、初级卫生保健、住房保障审批、教育、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管理等便民服务工作;分管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工作;分管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建设和开展自治工作;分管党群服务、职权范围内审批服务工作;分管数字政府建设等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分管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分管协同处理边界纠纷等工作。

分管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残联、妇联、综合保障中心(劳动和计生线口)。联系教育指导中心、白云区第二人民医院、江高卫生院、南方医科大学附属江村医院等单位。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赖成旭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兼任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副主任。具体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分管综合行政执法的镇领导开展工作。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林添福

区管二级调研员

协助分管公共服务工作的副镇长开展工作。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黄锦政

区管二级调研员

协助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开展征地拆迁以及安置复建和处理武广铁路、广珠铁路征地历史遗留问题。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黄飞跃

区管二级调研员

协助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开展征地工作。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黄学东

区管四级调研员

协助党委委员、副镇长开展工作。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