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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10074862269/2024-00041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9-11
名称: 跃进河右岸雄丰村至两下村段生态慢行系统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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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进河右岸雄丰村至两下村段生态慢行系统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1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跃进河右岸雄丰村至两下村段生态慢行系统工程已由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以云水函〔2024〕4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2.2项目规模:一是对跃进河右岸(雄丰村至两下村段,桩号KA0+000~KA3+126)现状堤顶路及堤顶路迎水坡人行道进行升级改造,敷设沥青道路+慢行道,总长度3.1千米;对跃进河左岸(乡道X208跨河桥至两下支流汇流口段,桩号KB0+000~KB0+350)现状堤顶路及堤顶路迎水坡人行道进行升级改造敷设沥青道路+慢行道,总长度0.34千米,雄丰村至两下村段左岸沿线涵管出口处增设拍门;二是对跃进河支涌两下支流两岸桩号(KL0+000-KL0+822)现状堤顶路进行升级改造,敷设沥青混凝土路面,总长度1.6千米,在两下支流左岸新建一座灌溉泵站,设计流量为0.01立方米每秒,功率为4千瓦。防洪标准:20年一遇;排涝标准: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灌溉标准:设计灌溉保证率为90%;工程等别及建筑物级别:河涌堤防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本项目总投资2186.99万元。

  2.3最高投标限价:17792779.78元。

  2.4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招标内容:一是对跃进河右岸(雄丰村至两下村段,桩号KA0+000~KA3+126)现状堤顶路及堤顶路迎水坡人行道进行升级改造,敷设沥青道路+慢行道,总长度3.1千米;对跃进河左岸(乡道X208跨河桥至两下支流汇流口段,桩号KB0+000~KB0+350)现状堤顶路及堤顶路迎水坡人行道进行升级改造敷设沥青道路+慢行道,总长度0.34千米,雄丰村至两下村段左岸沿线涵管出口处增设拍门;二是对跃进河支涌两下支流两岸桩号(KL0+000-KL0+822)现状堤顶路进行升级改造,敷设沥青混凝土路面,总长度1.6千米,在两下支流左岸新建一座灌溉泵站,设计流量为0.01立方米每秒,功率为4千瓦(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总价项目措施费包干。(具体以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注: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建质〔2008〕91号文的规定)

  3.6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人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为其交纳近1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资料。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第八章)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且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3.9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credit.gz.gov.cn)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4.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从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19日10时3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4.3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及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

  4.4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9日10时30分,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即:

  2024年9月19日10时30分至2024年9月19日11时00分。

  5.2开标时间:2024年9月19日10时30分。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5.5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交易平台其他项目锁定进行检查,如果已经锁定,则无法完成投标登记。成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即自动解锁。

  5.6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修改网上投标登记相关信息。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资格审查方式

  7.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7.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

  8.企业信息登记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应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企业信息登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9.诚信得分

  投标人诚信得分以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数字化监管平台(http://112.94.68.142:8012/#/website)公布的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的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企业诚信排名>>施工—水利”的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为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数字化监管平台尚无诚信排名的投标人,其诚信综合评价分按80分计算。联合体投标时,以诚信分值较低企业的诚信分值计算诚信得分。

  10.疑问、异议、投诉处理

  10.1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广州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穗水建管〔2023〕78号)。

  10.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10.3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10.4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1.其他

  11.1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11.2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及要求,有效打击防范白云区在水务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存在恶意围标、串标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向招标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20-36501911。

  12.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20-8661087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8626974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

  监督电话:020-36501911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