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我区民办学校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总结办学经验,提高办学质量,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21年4月至5月对全区民办学校(含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和经我局审批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市下达的三所非学历高等教育培训机构)开展了2021年度检查工作。
经各民办学校自查、各教育指导中心初审、我局各职能科室会审评定及局行政会议研究,确定了民办学校(含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经我局审批和市下达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年检结论,现将2021年度年检结论、年检结论评定原则和年检结果运用(详见附件1、2)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7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白云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提出申请复议,逾期未提出复议视为无意见。
附件2:2021年度广州市白云区民办学校年检评定原则和结果运用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2022年6月16日
(联系科室:学前教育科,联系电话:8636427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