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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1007502521J/2025-00005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03-17
名称: 机构设置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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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25-03-17  浏览次数:-

(一)办公室(审批管理科)。负责政务公开、文电、会务、保密、档案、机要、督办、政府采购、风险防控、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党建、人才、纪检、组织人事、宣传、意识形态、统战、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群团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承担区表彰奖励工作。承办区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本部门公共服务事务的综合协调、监督管理的职责。承担本部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和审批流程、编制和调整权责清单、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受上级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相关行政审批和备案工作的资料审核、现场检查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信息报送、统计等工作。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

(二)财务管理科。贯彻执行有关财会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拨付、统计、监督和管理。牵头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负责会计档案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和专项经费的绩效评估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票据使用情况的管理监督。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本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管理权限负责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拟订本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用人规划,并对计划实施进行指导管理。负责本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聘后管理、竞聘上岗、培训、考核、奖惩、统计、信访等工作。负责本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交流、岗位调整和特殊人员的选调安置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七级管理岗位及以下职务任免(不设党委单位),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的政策措施。负责事业单位急需人才、紧缺人才的引进、安置等工作。按分工负责随军家属安置工作。牵头承担全区编外人员规范管理工作,牵头拟定编外人员规范管理政策,负责全区政府雇员管理工作。

(四)人力资源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对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的管理。指导、监督并组织实施在职人才引进工作。开展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参与拟订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等优惠政策。开展人才工程、计划和项目的综合管理、遴选推荐评选等工作。承担领军人才评审等工作。协助开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区内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指导和监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规划、培养、选拔和综合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本区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承担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职称工作。

(五)工资福利科。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的有关工资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核工作和工资统发工作,负责工资处理的综合管理、协调指导。承担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的组织实施与综合分析工作。承担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统发工资信息化建设,负责工资统发系统安全管理、日常维护和更新升级,建立和完善统发工资数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指导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离退休人员福利待遇方面的管理服务工作。

(六)医疗保障科。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医疗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保障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待遇。负责审核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障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范围及资格。受理审核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及零星医疗费用的申报。负责收缴参保单位家属参保费用及代管单位参保费用。负责检查、监督和指导区机关事业单位挂钩医疗机构和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政策规定的情况。负责对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医疗工作计划、预测、组织协调、统计调研等工作。

(七)就业促进科。贯彻落实有关就业的法律法规。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促进工作计划和具体方案,依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组织落实促进就业的各项措施。负责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负责辖区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管理措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负责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制定职业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制度。负责公共实训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协调工作。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贯彻落实技能人才培养和技能竞赛的政策措施。负责我区跨地区对口劳务帮扶和劳务协作的业务指导以及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民工劳动保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流动人员享受积分制入户等优惠服务的资格初审工作。参与通过积分享受职业培训、医疗、公共交通、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资格的确认工作。按分工负责随军家属安置工作。

(八)社会保障科。贯彻落实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权益、关系转移接续、待遇给付等政策和工伤保险政策的执行。指导养老保险参保单位职工提前退休和视同缴费年限初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组织实施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和工伤康复管理办法。依法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工作。

(九)劳动关系与信访科。拟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指导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政策。指导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企业人工成本监测与薪酬调查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企业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劳务派遣机构的管理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劳动法规,推动企业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负责在全区范围内推进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建立用人制度,建立健全劳动纠纷和人事争议的预防、调解、仲裁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预防、处置劳动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重大劳动违法案件和处理劳动关系方面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的具体工作。承办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转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相关事项。负责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维稳工作。

(十)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一大队、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二大队、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三大队。负责监察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指导镇街配合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负责处理劳资纠纷突发性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开展风险预警防范。具体实施专项执法工作。负责劳动用工、就业、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职业技能培训、劳务派遣等方面的劳动保障监察违法事项查处。

(十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四大队。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执法行动。开展行政执法案件接收、分派工作。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组织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培训学习。协助处理突发性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报送、档案管理等综合保障工作。统筹依法行政工作,统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负责法制审核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清理工作。

(十二)广州市白云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政策;承接市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机构交办的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业务;统筹本区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业务工作;指导、监督镇街对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受理企业单位移交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业务;负责集中管理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完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广州市白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社会保险政策法规;负责统筹实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资格认证工作,落实社会保险内部风险控制制度,依法实施社会保险稽核检查、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追偿和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工作,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负责提供社会保险查询、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指导镇街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人员验证等工作;完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组织仲裁庭,处理全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根据区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工作,聘任、考核和管理专职及兼职仲裁员;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负责仲裁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及印鉴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信息管理工作,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和分析;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广州市白云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贯彻执行《就业促进法》和国家、省、市促进就业和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和措施,实施城乡统筹就业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的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开展辖内流动人员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就业目标责任制考评有关工作;负责审核市级就业创业资金补贴的申请,拟订区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预算编制及实施,负责区就业办日常工作;建立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平台,负责失业和就业情况统计、分析工作;开展公益性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失业和就业登记、档案管理等就业服务,为各类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援助;负责企业用工定点监测,搭建校企合作和供求信息发布服务平台,提供人力资源就业服务;负责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指导、协调镇街、村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完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专业技术类、管理类和技能类人才引进工作;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工作;负责社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事务性和辅助性工作;开展区域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公共集体户管理;完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广州市白云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区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 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职业培训的政策和规定,系统制定本区职业培训工作计划并指导落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就业指导等培训服务工作;承担辖内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务性和辅助性工作;组织开展办学水平评估和培训质量监测,协助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负责省级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请拨付工作;指导组织本区职业技能竞赛,提升全区职业技能水平;完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