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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1007502513P/2024-00016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白云区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4-10-10
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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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10-10  浏览次数:-

  ——2024年9月29日在广州市白云区

  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广州市白云区审计局负责人  蔡栗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下面由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区审计局审计了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镇街、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中心城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

  ——稳中求进经济态势加速显现。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800亿元,增速全市第三。固定资产投资1216.55亿元,总量全市第二。民营科技园营收突破1900亿元,“6+6”现代产业集群规模突破6000亿元。平台功能加速集聚,产业发展空间持续拓展,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投入18.59亿元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要素集聚,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新增专项债券33.26亿元,安排用于轨道交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农林水利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

  ——民生福祉持续增进。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超九成,十件民生实事全面兑现。投入59.84亿元发展教育事业,投入46.29亿元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投入18.29亿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民生服务提标扩面成效显著。

  ——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有力巩固。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持续完善,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上一年度向人大报告问题146个,已完成整改135个,持续推进整改11个,整改完成率92.47%,整改金额10.91亿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13项。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03.36亿元,总支出202.1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69.33亿元,总支出157.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46亿元,总支出3.46亿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总收入0.73亿元,总支出0.71亿元。

  审计了2023年度区财政局组织实施区级财政预算管理、财政收支管理、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决算报表编制等方面情况。延伸审计了29个部门、镇街及33个所属单位(以下均简称单位)。审计结果表明,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收支和决算报表编制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持续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精准。

  区财政局未将7项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纳入区级财政年初预算,涉及资金3601.4万元;2个单位未将可预见的支出编入年初预算,导致“快乐广购·惠满白云促消费活动”及“广州设计之都设计殿堂”2个项目追加预算资金3926.59万元。

  (二)预算调整不合理、不规范。

  4个单位在申请追加预算时,对项目推进预判不足、准备不充分,导致资金闲置,涉及4个项目资金1297.04万元,如“园林日常管理维护及活动开展以及绿美广州”等重点保障项目在实施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申请追加资金840万元,后续建设方案和实施范围多次调整,资金未能使用。

  (三)预算支出管理不到位。

  20个单位的28个项目因立项不科学、工作推动慢等原因,导致资金使用进度缓慢,闲置707.6万元,如“绿美白云生态建设”项目,由于未落实选址,导致资金未能支出,闲置118.54万元。

  (四)非税收入等资金未及时收缴。

  1个单位未及时收取垃圾费、消毒费145.95万元,未及时上缴征拆补偿款2658.23万元;16个单位未及时上缴利息收入、结余资金等5.82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不规范。

  6个单位未制定本单位的绩效管理办法;24个单位的37个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不明确、不细化;3个单位未及时调整低效使用的政务云资源。

  (六)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管理不完善。

  黄石花园等15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在使用政府专项债资金过程中存在直管房外包改造运营项目反哺老旧小区的措施不明确且推进缓慢、飞鹅路小区等8个无物业管理小区未健全改造后小区的长效管理机制、部分招标事项评分指标设定不合理以及部分合同条款未明确考核验收标准等问题。

  (七)暂付款清理不到位。

  区级财政暂付款消化工作未按期完成,仍有3.23亿元暂付款未清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镇(街)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及延伸审计了10个部门、镇街及17个所属单位(以下均简称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预算执行总体良好,财政管理基本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及财务管理不到位。

  1个单位未结合实际情况精准编制外包服务项目预算,且未按合同及时清算,导致多支出48.24万元;7个单位未及时报账,涉及金额75.8万元;3个单位超预算列支或在其他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及培训费,涉及金额2万元;1个单位财务报表与决算报表数据存在差异,涉及金额8.87万元。

  (二)政府采购及合同管理不规范。

  一是采购程序不规范。4个单位未制定内部采购制度;10个单位的30项采购工作存在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采购程序倒置、三方比价流于形式、未办理验收手续等问题,如“气象科普研学项目”参与报价的3家供应商中有2家为关联企业。二是合同管理不到位。7个单位存在未制定或更新合同管理制度、合同台账登记信息不完整等问题;7个单位的119份合同存在未按时公告或备案、合同履约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三)国有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

  4个单位未制定资产管理办法、部分大额资产处置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1个单位管理的114套国有物业被违规转租、分租;7个单位公务用车数据填报不准确、报账不规范;15个单位未定期盘点及处置固定资产、部分资产账实不符。

  (四)工程建设管理不严格、不完善。

  2个单位的20个已完工项目未及时办理结算,涉及金额7397.08万元;1个单位的3个项目于开工报告批准前下发开工令,4个项目工程竣工图未据实编制;1个单位的2个项目验收程序执行不到位。

  三、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审计情况

  (一)广州民营科技园改革和创新发展审计。

  审计了民科园管委会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广州民营科技园(以下简称民科园)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能够有序开展土地收储与出让,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推进园区规划建设,推动园区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发现的主要问题:

  1. 上级部署的任务措施未落实到位。民科园未及时建立符合园区企业特点的融资信用评价体系,未完善融资政策支持机制,对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不足。

  2. 对引入企业的履约监管工作不到位。一是履约监管协议缺乏事中监管条款,无法在企业业绩发生偏离时及时予以纠正,事后监管条款执行难度大。二是对孵化企业的考核指标设置不够细化,重总体数量、产值规模轻个体标准,导致大部分引入企业质量不高,难以形成规模效应。

  3. 民科园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一是民科园管委会未有效保障企业平等享受园区公共服务,向少部分企业收取物业管理费。二是民科园管委会违规向企业员工多收通勤班车乘车卡办卡费差价,涉及金额11.48万元。三是民科园部分企业承担园区高额自来水损耗分摊,增加了用水成本。

  4. 民科园管委会开展园区公共管理工作不到位。一是未及时修缮园区部分损坏的公共基础设施。二是未及时收缴人才公寓租金18.78万元。三是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2人。

  (二)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审计。

  按照广东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审计了白云区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科工商信局、区发展改革局等部门能够认真贯彻省、市、区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要求和发展规划,推动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调整。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建立制造业发展常态化督促检查和定期评估机制,区科工商信局未分解细化相关方案的任务目标,未设置中期目标并开展中期评估,任务目标推进情况监测不到位。

  2.推动制造业重点领域重大项目落地进展缓慢,部分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未取得预期成效。

  3.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6家企业未专账核算财政补助资金、未相应冲减成本费用,涉及金额共计367.38万元。

  (三)首批四家镇街企业改革落实情况审计。

  审计了广州市白云公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首批四家镇街企业改革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镇街及企业能按照相关改革方案逐步推进改革事项,完成了公司制改制、股权划转等工作,改革程序基本合规。发现的主要问题:

  1. 企业改革方案贯彻落实不严格。3家企业及其下属或在管企业应补缴或补偿的员工社保、公积金部分计提金额测算依据不充分,涉及金额3.24亿元;1家下属企业股权结构公示信息与实际不符。

  2. 土地物业管理不到位。1家企业土地资产监管不到位,租赁关系未厘清,存在资产流失风险,涉及土地面积4710平方米,部分在管土地及部分合作开发物业未纳入公有资产管理平台登记管理或登记不清晰,涉及土地面积1.27万平方米,物业面积1.47万平方米。

  3. 企业内部控制不健全、执行不规范。1家下属企业经营管理存在内控制度及收费系统缺陷,收入的完整性无法保障;1家下属企业托管停车位合同履约监管不到位且收益收取不及时,涉及金额40.38万元;1家在管企业1项工程的部分新增费用未按规定进行造价审核;3家企业的下属或在管企业存在超限额支出现金情况,涉及金额204.24万元。

  4. 企业财务管理基础薄弱。2家企业及其下属或在管企业的土地、物业固定资产明细账未清晰反映实物信息,部分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面积1.43万平方米,账面原值2296.25万元;1家在管企业已形成损失的部分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或未及时核销,涉及金额1581.27万元。

  四、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城中村改造项目专项审计。

  审计了“三旧”改造模式下白云区城中村改造的项目计划制定、基础数据调查、改造方案编制、拆迁补偿安置等环节。审计结果表明,白云区立足政府主导原则,部分项目率先引入区属国企参与改造前期工作,各职能部门、镇街攻坚克难,稳步推进改造工作,建设过程基本符合政策法规要求。发现的主要问题:

  1. 成本控制不到位,改造效益不佳。部分无手续新建物业、城市基础设施违规计入改造成本,部分集体物业抵做公建配套;部分由改造企业主导实施的市政工程建设不达预期;个别项目容积率突破上限,影响居住品质;个别项目沿用多年前的评估数据作为招商依据,土地价值被低估。

  2. 相关单位对项目实施监管不到位。补偿方案与改造方案未有效衔接,个别项目拆迁补偿数据与方案数据不统一;复建安置资金未足额缴纳,且部分资金未纳入监管范围,复建安置工作缺乏保障;个别项目受改造企业资金状况影响,建设进度滞后,且未按分期原则实施分批改造,加大了项目资金压力。

  (二)广东实验中学永平校区工程审计。

  审计了广东实验中学永平校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教育局、白云城投有序高效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区土地开发中心、永平街和参建各方积极推动征拆、设计、招标、施工等全过程各环节工作,切实保障了学校如期开办,财务收支活动和建设过程基本合规。发现的主要问题:

  1. 工程造价管理存在不足。项目概算审核滞后,未严格执行投资控制要求;招标控制价定额错套,多计175.27万元;多申报工程量,多计工程款98.11万元。

  2. 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控制不到位。执行基建程序不到位,违规开工、现场管理不严,项目负责人多次缺席工地例会、对联合体协议分工监管不到位。部分工程项目材料未检先用、未按图施工、未验收即交付使用。

  3. 征收补偿工作不规范。项目土地储备成本未单独核算;征地拆迁过程管理不规范,与支付条件相关的部分补偿协议和交地确认书签订日期空白;征收补偿款发放程序不合规,未出具监理报告即提前发放补偿款;征拆工作经费未专款专用。

  (三)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

  审计了白云区2020—2022年度区民政局等单位养老服务专项资金使用和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延伸审计了25家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审计结果表明,区民政局等单位能够制定并积极推进我区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基础已基本建立,村(居)颐康服务站和长者饭堂的覆盖面逐步扩大,较好地保障了有需求的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养老服务政策、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打造智慧养老服务新模式”事项推进缓慢;1个镇未及时与长者饭堂续签合同,服务中断近2个月,未有效保障老年人用餐需求。

  2.养老服务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区民政局对13家民办养老机构申请护理补贴时提供的资料审核把关不严;1家敬老院未及时将福彩公益金资助款结余资金4万元上缴财政;2家敬老院多申请财政资助资金2.35万元;3个颐康中心多领取上门服务补助资金2.62万元;1家敬老院财务管理不规范,大量使用现金支出,涉及金额162.31万元。

  3.养老服务质量有待提升。17个颐康服务站未严格执行开放管理要求、未按规定足额配备康复设备;3个颐康中心未设置独立出入口,不便于长者自由出入。

  五、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一年来,审计部门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5起,涉及人员11人、涉及金额1.67亿元,主要集中在公共资金、国有资源资产管理领域。

  六、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工作,提升预算刚性约束。

  各预算单位应优化预算编制内容及结构,提升年初预算编制水平,进一步规范预算调整工作,加强预算追加条件审核,从严控制预算追加和调整。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指标体系,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二)强化重点项目监督控制,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

  各单位应优化项目投资控制,强化对进度款审批流程的监管;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及审批要求,科学安排施工程序及进度;加强工程质量控制,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施工现场管理,有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压实城中村改造相关职能审批监管部门及属地镇街责任,加强基础数据调查等现状评估工作,科学制定城中村改造资金平衡方案;强化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供给保障,切实提升改造后的居住品质。

  (三)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各相关单位应准确把握产业政策、相关产业动态等信息,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规范和强化招商引资履约监管工作,主动履行监管责任,保障招商引资项目按计划推进。加强对企业的跟踪服务,畅通沟通渠道,提升服务效能。加大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力度,支持发展新兴产业,提升传统产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健全完善内部控制,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机制,强化职责分工,抓好具体管理,加强制度执行力。强化资产管理责任意识,及时发现资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切实履行好国有资产的主体管理职责,强化国有资产损失和监督工作责任追究,确保资产安全。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部门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已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区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监督,并按有关规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依法忠实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加快新时代审计工作发展提升,为我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