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2019年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工作成果,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形成强大震慑力,根据《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规定》,按照《广州市白云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我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四个走在前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结合区委、区政府“1358”发展思路和“强二优三”产业发展部署,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继续强化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的整治,促进我街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实现打假三年行动计划“两年巩固提升”工作目标。
二、工作目标
紧盯“两年巩固提升”总体目标,坚持“打”“建”结合策略,持续优化石门街营商环境;延续2019年高压态势,全面提升打假工作统筹协调能力,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打假专项工作机制,完善考核体系;严厉打击制售储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重点市场(物流站场)运假问题、重点区域(出租屋)制假问题、重点整治化妆品、皮具、烟草涉假“顽疾”问题,使我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发率大幅下降,实现面上可控,有效遏制各种“制”“储”“售”“运”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形成打假震慑力,除掉假冒伪劣的“帽子”;全方位提升打假工作正向宣传力度,营造共建共治、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维护石门市场良好秩序。
三、任务分工
(一)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打假行动
2020年以化妆品、皮具服饰、烟草制品为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打假行动。严厉打击假冒注册商标、商标近似、包装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假冒厂名厂址、伪造产地、印刷假标识假包装等违法行为,发现制假窝点及时通知执法部门,积极配合执法部分取缔窝点。对有证照的化妆品企业生产、销售商标侵权、包装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或为假冒化妆品生产提供便利或服务的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定期抽查化妆品销售企业出口产品是否存在涉假涉劣问题,对应当吊销营业执照或生产许可的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吊销;发现无证照制假窝点一律取缔,涉及违法建筑的一律依法拆除。严厉查处皮具箱包、服装鞋帽、配饰等产品假冒注册商标、商标近似等商标侵权违法犯罪行为,对生产、运输、仓储、销售等领域进行全方位打击。严厉打击假烟手工包装、机械制假、非法烟草专卖品物流寄递中转分销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连锁便利店、超市售卖假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厂房、仓库、窝棚、物流站场的清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全街持续开展“三品一械”(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汽车零配件、互联网电子商务商品、农资及农产品、家用电器等产品专项打假行动,相关职能部门要制定上述各类产品专项打假行动方案,并按要求报送行动情况和数据。
(责任单位:石门市场监管所、石门派出所、城市管理和社区服务中心、各经济联合社)
(二)规范重点市场的经营秩序
以安发物流市场及红星村为重点,以点带面进一步加大全街市场经营秩序整治力度。对市场内售假行为“零容忍”,“发现一档、取缔一档”;综合运用行政约谈、行政指导、行政处罚、宣传引导等手段,不断提高场内商户守法经营意识,压实市场开办方监管责任和义务。督促市场雇请足够的保安员持证上岗,加强场内巡查,及时报告涉假现象。对发现有涉假行为的市场采取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行政处罚、第三次封停三十日处理。对存在涉假问题的档口应实行断水、断电、查封处理;将涉假场所列入重点控假“黑名单”进行重点监控,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回头查”。(责任单位:石门市场监管所、石门派出所、街社管科、各经济联合社)
严打重点市场(物流站场)运假问题、重点区域(出租屋)制假问题、对制造、储存、运输、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刑事拘留,对违法人员予以有效震慑。(责任单位:石门市场监管所、石门派出所)
整顿物流站场、工业园区及出租屋快递寄收点,严查寄递假冒伪劣商品和提供“异地上线”、虚假物流信息服务等违法行为。大力开展“六查一封”,狠抓“五个100%”落实,对证照不全、不落实“五个100%”、涉嫌运假的快递公司一律予以关停。(责任单位:石门派出所(物流管控大队)、街城管科)
定期组织物流管控人员开展控假业务培训,提高其识假辨假业务能力;组织物流寄递从业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培训,提高其知法守法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责任单位:街社管科、物流管控大队)
(三)严查出租屋涉假违法行为
全面加强对出租物业的监控和巡查力度,尤其是物流货运站场周边住宅小区、居民楼、写字楼、仓库等出租场所,开展“地毯式”常态化清查;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洗楼”联合行动,发现出租物业内涉假问题及时通报职能部门进行查处。(责任单位:街社管科、来穗中心、石门市场监管所)
对发现有制售假行为的住改仓出租屋进行查封、拆违;结合“四标四实”工作,建立出租场所涉假“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场所实行重点监控,定期开展“回头查”(责任单位:街来穗中心、各经济联合社)对出现涉假问题的出租物业,实行停水、停电、查封处理。(责任单位:各经济联合社)与出租屋屋主签订不贮售假货责任书;对涉假出租屋屋主进行警戒教育,依法作出严厉处罚,触犯刑法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对屋主住改仓行为以违反出租屋管理条例和消防管理法进行打击。(责任单位:石门派出所、街来穗中心)对村、社物业出现制、售、储假行为的,对村、社领导进行纪委介入追责。将出租屋涉假问题与村居社年底分红挂钩,对涉假严重的村社出租屋物业业主实行年底扣分红。(责任单位:街监察室、各经济联合社)
(四)持续开展安发物流公司警示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区打假办关于开展2019年广州市白云区打假警示区域(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穗云打假办〔2019〕22号)要求,开展警示区域(市场)整治情况“回头查”,对2018年区定的石门街安发物流公司警示市场的整治情况开展“回头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开展安发物流公司打假专项整治工作,打击储、运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其市场经营活动。(责任单位:街社管科、朝阳经济联合社)开展警示区域(市场)整治情况“回头查”,对2016年区定的石门街鑫捷物流园 “预警”市场开展“回头查”,街相关部门及经济联合社要加大打假力度巩固前期整治成果,对“回头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街社管科,鸦岗经济联合社)
(五)加强涉假场所后续处理
对出现涉假问题的出租物业(包括出租屋、专业市场及物流货运场内档口、物流快递收寄点)应严格依据三年行动计划相关要求落实停水、停电、查封处理;将涉假场所列入重点控假“黑名单”进行重点监控,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回头查”,全年对列入“黑名单”的场所“回头查”覆盖率达100%;对涉假出租屋屋主进行警戒教育,推动落实对涉假严重的村(居)社出租物业业主实行年底扣分红,并将推动扣除分红情况纳入每月打假工作进展表报区打假工作专班;将推动扣分红工作与村(居)社领导干部年底考核挂钩,未落实扣分红的村(居)社领导干部年底考核不得评优;组织发生涉假案情出租物业所属村(居)社进行全面警示教育并开展自查,将村(居)社领导干部是否能主动巡查并发现管理范围出租物业内涉假违法线索、配合查打的工作情况列入其绩效考核内容,辖内涉假情况严重的村(居)社领导干部年底考核不合格;对涉假场所进行违法建设核查,每月汇总涉假的违法建设,制定拆除计划,对涉假违法建设进行依法拆除,并及时将拆除情况报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街社管科、街城管科、各经济联合社)
(六)强化追诉加大涉假刑事犯罪打击力度
结合扫黑除恶及“四治”工作,深挖皮具、化妆品、烟草行业乱象背后涉黑涉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经营案件查办大要案,尤其是以物流站场及出租屋涉假场主及租客为线索,抓主犯、抓幕后老板;对进入审判程序的涉假犯罪分子,要按照从严、从快的原则追究其刑事责任。重大案件,石门派出所要提前介入指导。(责任单位:街综信科、石门派出所、石门司法所)
(七)提高两法衔接工作实效
进一步畅顺行刑衔接渠道,对涉及两法衔接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协调。行政执法部门查办案件发现达到追刑标准的,应当及时按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公安机关接到案件后应当立即调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责任单位:石门派出所、街综信科、石门司法所)
(八)加大打假举报奖励力度
2019年石门街安排打假专项举报奖励经费,建立打假举报奖励机制,公布打假举报投诉信息,顺畅举报投诉渠道,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打假治劣的积极性,为打击制售假违法行为提供有效的案件线索,形成共治共建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街社管科及相关职能部门,各经济联合社)
(九)建立线上线索线下溯源的工作机制
主动对接微信团队,借助微信品牌维权平台,与微信团队联手探索“线上线索、线下溯源”的长效合作机制,利用大数据精准定位区域假货分布及流通动向,加大对线上售假打击力度的同时,顺藤摸瓜端掉制售假窝点,实现线上线下标本兼治。(责任单位:石门市场监管所)
(十)建立责任追责机制
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现场查处、移送案件过程中擅离岗位、推诿扯皮、通风报信,或案件查办过程中对掌握的重要线索不深挖、不严查影响大要案查办的,对有关单位、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构成犯罪的应移送追究刑事责任;消极对待涉假场所后续处理导致违法建设应拆未拆、涉假场所应封未封、涉假案情出现反复的,启动打假工作问责制;公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直接参与制售假或对制售假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或村(居)社干部对村(居)社物业疏于管理导致发生涉假案件的,应对相关公职人员及村(居)社领导干部进行追责。情节轻微的,相关公职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村(居)社领导干部由所在镇街负责,直接通过约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方式作出问责处理;情节严重、涉嫌重大违纪违法的,负责单位将移交区纪委监委处理。(责任单位:街社管科,城管执法队、监察组、各经济联合社)
(十一)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强化舆情管控
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引导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播渠道,大力宣传治理假冒伪劣的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和成效;加强舆情监测,密切关注假冒伪劣热点问题舆情并及时通报,做好应对处置,回应社会关切。在街道辖内中心地带、重点场所等醒目地段设置户外广告牌,在物流站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幕、墙报、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打假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定期开展产品防假防伪知识等识假防骗科普活动,曝光典型案件,营造抵制假冒伪劣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石门市场监管所、石门派出所、街党政办、社管科、城市管理和社区服务中心、文化站、各经济联合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力保障。
各经济联合社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打假治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职责分工主动作为,认真研究推动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各经济联合社要摸清辖区情况,找准重点,制定本年度打假工作方案,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制定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上述方案于5月8日前报送街社管科备案。街党政办安排充足的打假专项经费,街社管科按实际工作需求统一申请,确保人、财、物投入到位。
(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建立良好沟通合作机制,互相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落实整治任务;各职能部门、经济联社之间要加强联合执法,对涉假行为进行全域包抄,严防重点区域、中心专业市场制售假问题向周边扩散。进一步加强与相邻街镇的沟通协作,积极争取市、区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构建跨区域跨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总结、及时反馈。
各经济联合社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指定一名联络员做好日常沟通协调工作,及时将专项行动开展、案件查处情况报街社管科,随时报送整治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件,按要求每月25日前按时报送统计数据和工作总结报告;整治过程中发现新问题及时向街社管科反映,尤其是重大、特殊情况要立即报告。街社管科负责汇总向街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打假办随时汇报整治行动进展情况。
(四)加强问责,失责必究。
进一步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对监管不到位、拒不执行行动部署要求、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联合执法行动或现场查处行动、移送案件推诿扯皮、通风报信等行为,由监察组对有关单位、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构成犯罪的严厉追究刑事责任。把整治市场监管乱象、惩治腐败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结合起来,用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把利器,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刀刃向内,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市场监管健康发展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