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BY35-05-2019-313853
三元里街
2019-08-26
物业招租公告(石榴桥路物业)
2019-08-26

物业招租公告(石榴桥路物业)

发布日期:2019-08-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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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实现国有物业的市场价值,提升国有资产经济收益,广州市智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出租方)拟对广州市白云区石榴桥路57号首层前座之一档、广州市白云区石榴桥路57号首层前座之二档、广州市白云区石榴桥路57首层东侧1号铺、广州市白云区石榴桥路83号首层北座之3号铺等物业(以下称该物业);通过白云区人民政府网公开招租方式确定承租方。现制定招租方案如下:

  一、  招租目的和方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确认诚信、经济实力雄厚的承租方对该物业进行承租经营,为国有资产提供长期持续的收益。

二、物业基本信息

1广州市白云区石榴桥路57号首层前座之一档、广州市白云区石榴桥路57号首层前座之二档、广州市白云区石榴桥路57首层东侧1号铺等3处物业所有权人为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三元里村经济联合社。广州市白云区石榴桥路83号首层北座之3号铺物业所有权人为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三元里村民委员会。物业由广州市智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出租管理。

    三、意向承租方资格要求:

1、  意向承租方在广州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且营业执照年审合格;

         2、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清晰的组织职能,精干高效的管理团队,具有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能力,无影响自身的重大法律诉讼和债务负担;

    3、意向承租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社会自然人,有依法缴纳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4、意向承租方必须在广州市白云区辖区内有三年或以上的经营经验,而且承租方与我广州市智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不少于3年的租赁合同,合同履行期开始至发布交易公告前没有存在拖欠租金情况(报名时提供相应合同,由合同出租方出具意向承租方无拖欠租金证明,如有意向承租方提出质疑,由广州市智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依据及材料)。

    5、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意向承租方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意向承租方自行与物业权属人协商解决由物业瑕疵引起的一切问题。

    四、承租条件:

    1、该物业的使用用途为商铺,仅限于美容美发用品批发零售的相关业务,物业都不得从事餐饮、桑拿、夜总会、网吧、旅业等特殊行业,和有损业主形象、安全管理、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休息的项目,具体项目需报业主方认可。不得对现有房产进行大规模拆建,合理的升级改造建设方案需报业主方批准,且必须按照提交的运营方案实施,未经业主方同意,不得擅自调整变更。承租方不能转租、分租物业;

    2、承租物业作办公用途的承租方须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等相关证照,如需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予以现有条件的必需协助。承租方不得以办理证照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

    3、物业承租方须在租赁期内按月缴纳物业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每满一年递增一次,递增方式为比例(固定值单位为元/比例单位为%),递增值为3%5%。以上物业租赁期为三年。

    4、承租物业的承租方须于签订合同当日缴纳合同履约金。以上物业在租赁期满后无息退还。

    5、其它要求详见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

    五、承租方的决定

    本次公开招租在公告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后决定承租方,若同时产生多个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出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方,在同等价格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权;如10个工作日内无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将通过与原承租方协商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六、  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意向承租方可于2019826日至201996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索取报名资料及报名。

七、报名所需资料

    1、企业意向承租方: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意向承租方:自然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提供与广州市智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不少于3年的租赁合同,合同履行期开始至发布交易公告前没有存在拖欠租金的情况证明;

    八、承租意向保证金

意向承租方必须在2019961630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承租意向该物业保证金(以银行到帐为准),并到广州市白云区石榴桥路79号利源商贸中心管理处确认报名资格。

    银行户名:广州市智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00233524408019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机场路支行

九、交易时间:

    经确认资格的意向承租方请于2019991430时,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2号会议室确认承租结果,超过指定时间10分钟的,视为自行放弃资格,而所缴交的保证金不予以退回。携带资料明细如下: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意向人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广州市智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承租意向保证金收据;3、广州市智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承租资格确认书。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石榴桥路79号利源商贸中心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2023327383

    详细请致电或亲临广州市白云区石榴桥路79号利源商贸中心管理处了解。

 

 

 

 

广州市智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0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