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同和街同和村斯文井社和新庄社环境提升工程已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同和街道办事处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比选人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同和街道办事处,比选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弘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比选,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工程名称:同和街同和村斯文井社和新庄社环境提升工程
(二)比选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同和街道办事处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四)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936759.31元,非竞争性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73342.81元,暂列金额为 / 元),参选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将作废标处理。(未按比选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参选人拒绝接受修正的,其投标无效)。
(五)工程规模:该项目计划对斯文井经济社和新庄经济社村内道路、篮球场等进行升级改造,安装防护栏杆、建设党建宣传墙、安装监控等。具体内容以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工程的全部施工,详细情况见比选文件或以最终审定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七)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等级要求为合格,施工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得挂靠,项目现场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材料一致;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关于印发建筑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4、使用规范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后付到工程合同价的70%,完成结算后付至工程核定价的97%,保修期到后付至100%。
5、本项目受白云区水务局质安站监督,施工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向区水务局质监站项目报监工作。
6、本项目属于财政资金支付,财政资金支付审核严格,不得以资金支付为借口拖延施工进度。
7、建设单位发出通知后,施工单位须立即进场施工。
(四)信誉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五)本次比选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比选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参选人参选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比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比选的企业,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本比选公告第4.2条所要求提交的投标比选资料于2024年06月18日至06月20日(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广东弘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富石路315号藏珑府长盛汇写字楼A4栋7楼718)办理投标比选登记申请手续,逾期的申请概不受理。
(二)比选登记及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按以下所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自行增加封面(注明工程名称、参选人名称、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单位固定电话、传真机号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目录和页码,以上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复印件未提供原件核对或与原件不一致的,不接受投标比选登记及购买比选文件,凡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选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 企业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4、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5、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三)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本项目比选申请人不足3名的,则本项目比选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比选。
(五)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比选文件,并从发售比选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10个日历天。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8日09:30(北京时间);
参选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广东弘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富石路315号藏珑府长盛汇写字楼A4栋7楼718)。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文件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二)比选人将不召开预备会,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y.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同和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20-36454171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2077号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弘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020-84788606-8011/1372722****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富石路315号藏珑府长盛汇写字楼A4栋7楼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