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我局对海金诊所进行监督管理,发现该机构对存在问题未落实整改,我局将依法撤销海金诊所的《诊所备案凭证》。
我局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若对公布撤销上述医疗机构存在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我局审批管理科反映。
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局审批管理科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31号
邮政编码:510440
联系电话:020-39431752
索引号: | 114401110075026871/2025-00030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24 |
名称: | 关于拟撤销海金诊所《诊所备案凭证》的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3-25 | |
主题词: |
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我局对海金诊所进行监督管理,发现该机构对存在问题未落实整改,我局将依法撤销海金诊所的《诊所备案凭证》。
我局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若对公布撤销上述医疗机构存在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我局审批管理科反映。
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局审批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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