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托育机构: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19〕5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19〕25号)要求,现就我区托育机构备案工作的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托育机构
指对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的托育机构。
二、机构性质
1.营利性托育机构到区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
2.非营利性托育机构到区民政局注册登记;
3.事业单位托育机构到区委编办审批登记。
三、备案材料
托育机构注册登记后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备案,登录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在线填写托育机构备案书、备案承诺书,并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一)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
(二)托育机构场地证明;
(三)托育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及健康合格证明;
(四)评价为“合格”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五)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备案回执
区卫生健康局对申请备案的托育机构提供备案回执和托育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登录指引
1.电脑端。托育机构可通过火狐、谷歌、IE9.0等浏览器登录,登录地址为https://ty.padis.net.cn。
2.手机端。托育机构可通过安装安卓系统5.0以上版本的手机,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系统手机端。
3.使用说明书。托育机构用户使用说明书,可在“系统帮助”栏目下载。
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17日
(联系电话:020-39431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