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名称 | 机构职责 |
办公室(审批管理科) |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行政工作。拟定机关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综治维稳、信访、提案议案办理、政务公开、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和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统筹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本部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和审批流程、编制和调整权责清单、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受上级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相关行政审批和备案工作的资料审核、现场检查等工作;负责统筹住房建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督体系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信息报送、统计等工作;负责普法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协调处理涉及职能范围的各种纠纷和民事案件。 |
市政建设科 | 组织拟订道路(含公路和城市道路及其桥梁、隧道)、路灯、光亮工程项目的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设施建设资金的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负责统筹工程进度款拨付工作。协调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配合上级政府和部门在辖区实施的市政道路、公路、绿道、路灯、光亮工程的建设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地方公路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本行业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联审决策工作,负责政府投资的道路(含公路和城市道路及其桥梁、隧道)初步设计(概算)审查工作。 |
公路管理科 | 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地方公路的养护工作。负责编制辖区内地方公路年度养护工作计划。负责辖区内地方公路养护维修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辖区内地方公路及桥梁工程的监督职责。指导辖区内地方公路养护及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地方公路的挖掘、占用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负责指导辖区内地方公路的应急抢险工作。 |
市政设施管理科 |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城乡照明的维护管理工作和编制年度计划,制订和落实分工责任制。负责区管重要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城乡照明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市道路(含人行道相关公共场地)临时占用、挖掘的审批和监管(不含行政处罚)。负责指导、协调区内涉及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城乡照明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
村镇建设科 | 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配合村庄规划工作,指导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建设统筹发展。统筹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编制美丽乡村创建年度计划。负责工程进度款拨付工作。统筹汇总中心镇和名镇名村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指导中心镇、名镇名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配合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工作。 |
城市环境建设科 | 负责组织编制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的年度实施计划和资金计划。负责组织编制老旧小区方案并组织报批。负责组织实施老旧小区、城市更新计划范围内的连片危房改造等项目。负责对改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相关公共服务设施移交工作。 |
建筑业管理科 | 执行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上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企业资质核准和业绩核查。负责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审批。办理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及备案,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承担在白云区办理工程施工许可手续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路工程现场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工程建设一般质量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指导和监督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建筑设备等在建筑工程建设中的应用和发展工作。承担推进民用建筑节能减排责任。 |
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科 | 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等职责。负责结建式人防工程建设、维护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结建式人防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结建式人防工程(轨道交通除外)建设的审批管理工作。 |
房地产业管理科 | 负责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移交登记的组织协调。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及以下资质核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的年审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对辖区房屋租赁、评估、中介市场进行监管。 |
房屋管理科(物业管理科) | 负责本辖区内的房屋使用和维护(含房屋安全普查、危房督修、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棚户区改造、农村泥砖房改造、应急抢险、白蚁防治工程验收备案)。负责统筹协调既有建筑物的外立面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直管房接管、代管、撤管等相关手续,查处违反直管房管理规定的行为等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行政管理工作,对镇街开展辖区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予以政策指导,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备案。负责组织开展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 |
交通战备科 | 负责拟订并协调地方公路公共交通发展规划。负责道路客运站场的指导、检查、协调工作。负责协调和配合上级部门规划设置全区公交线路和公交站点工作。负责道路客运站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客运站场、机动车驾驶培训行政许可事项。负责辖区内机动车停车场(不含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客车租赁、机动车维修、驾驶培训机构设立分支机构事项备案工作,负责对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进行审查。负责乡村渡口的监督管理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承接市委托的中小客车指标调控及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核发工作。协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发展。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有关规定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交通战备系统的国防交通工作。为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 |
物流运输管理科 | 负责全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的指导、检查、协调工作。负责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运站场行政许可事项,负责辖区内货运代理(代办)事项备案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建设,推动物流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承担邮政运输协调工作。 |
人事科 | 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统战、离退休干部、工青妇等工作。组织理论学习宣传。承办出国人员的政审和备案工作。 |
机关党委 | 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 |
单位名称 | 单位职责 |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受局委托,监督检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执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等的情况。负责对区住房建设交通局管理的工程项目进行施工质量安全监督和执法。负责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质量及安全生产知识。完成区住房建设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广州市白云区交通管理总站 | 承担对全区交通运输、现代物流企业服务、扶持和培育工作。参与制定有关交通、物流发展的规划和计划。负责推动物流企业转型升级工作,实现信息化和数据跟踪管理。负责对辖区内交通运输行业及物流企业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辖区内道路货物运输、货运站场、机动车维修(不含外资企业)、机动车驾驶培训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指导辖区内机动车停车场、客车租赁车辆、运输服务业〔包括货运信息服务、货运配载(代理)、货运仓储〕开展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货运车辆营运、新增车辆及二级维护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机动车维修企业二级维护作业检查工作。完成区住房建设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财务结算中心 |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定期编制财务报表。负责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的归档、查询及管理工作。负责规范会计核算,对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资金支付和其他经济业务进行审核。统筹编制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年度预算、决算并严格执行。负责协助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指导局系统各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完成区住房建设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承担市下达的政府投资性道路(含公路和城市道路及其桥梁、隧道)及市下达的其他重点项目的建设工程管理职责。负责工程项目前期立项、报批、概预算送审、征地拆迁及管线迁改、工程采购及招标管理、施工阶段组织、指挥、协调、检查、监督和现场综合管理;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投资(成本)控制、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信息管理及收尾工作;组织合同制定、签订以及实施管理工作;统筹年度投资计划编制、负责资金拨付管理工作;工程变更预算审核;项目结算、决算等全过程建设管理工作。完成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广州市白云区重点交通项目管理中心 | 承担区下达的政府投资性道路(含公路和城市道路及其桥梁、隧道)、环境提升及区下达的其他重点项目的建设工程管理职责。负责工程项目前期立项、报批、概预算送审、征地拆迁及管线迁改、工程采购及招标管理、施工阶段组织、指挥、协调、检查、监督和现场综合管理;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投资(成本)控制、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信息管理及收尾工作;组织合同制定、签订以及实施管理工作;统筹年度投资计划编制、负责资金拨付管理工作;工程变更预算审核;项目结算、决算等全过程建设管理工作。完成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行政监督部门收集、监测、整理分析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信息,提供招标投标政策咨询。为行政监督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和管理提出相关建议。承担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评标评审专家的信用信息记录、采集、认定、报送、评价等信用管理具体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并受理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对违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行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备案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经验。配合局机关拟订市政基础设施、地方公路建设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配合组织建设工程项目联审决策工作。协助组织市政基础设施、地方公路建设前期研究成果初审,包括政府投资类初步设计(含概算)技术审查。负责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和维护。组织建设工程项目技术评审专家库及企业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道路工程变更技术审查及职权范围内的结算评审工作。完成区住房建设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广州市白云区道路设施养护管理中心 | 贯彻执行有关道路养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道路(含公路和城市道路及其桥梁、隧道)的巡查、维修和升级改造建设管理,落实市主管部门和区下达的年度辖区道路(含公路和城市道路)管养计划。负责辖区内地方公路养护维修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辖区内地方公路的日常检查、勘验,开展养护质量动态监测和评定,分析辖区内地方公路设施使用状况,提出公路设施改造或改善方案。承担相应养护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责任。协助主管部门实施公路、城市道路(含人行道相关公共场地)临时占用、挖掘的监管(不含行政处罚)。组织实施和指导辖区道路(含公路和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后的修复工作。承担辖区道路(含公路和城市道路)应急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区内城乡照明巡查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实施城乡照明管理工作。完成区住房建设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广州市白云区房屋管理中心(广州市白云区邮政业安全中心)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房屋租赁和交易管理法规、政策及相关制度。负责辖区内房地产交易、租赁、中介市场监管的事务性工作。指导全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对房屋租赁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配合上级部门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风险防范,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负责辖区内直管房的管理工作,包括直管房权属、租赁、修缮、安全、应急抢险管理。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全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组建房屋应急抢险队伍,督促和指导各镇街开展在册危房督修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开展辖内房屋安全鉴定企业、白蚁防治企业的备案工作,以及物业管理信访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对违反直管房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协助查处。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邮政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协助邮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辖区邮政市场及邮政普遍服务和机要通信等特殊服务的实施。协助主管部门开展辖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统计等工作。保障辖区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承担结建式人防工程及专业维护设备设施维护、管理的检查指导。完成区住房建设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做好本级住房保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等工作。负责本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考核本级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服务。负责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的审核、监管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对违反住房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受理保障性住房投诉举报案件及调查处理工作,配合市住房保障部门做好查处骗取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违规行为等工作。负责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住房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及信息公开。完成区住房建设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