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园林绿化管理、养护、维修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拟订全区城市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本级城市管理维护费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规划计划、监管考评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四)负责指导全区城市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及河涌水域保洁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受纳与工地施工噪音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活垃圾的远途运输工作。
(六)负责临时性户外广告宣传品审批。
(七)负责燃气行业管理,对燃气供应、燃气设施安全运营和行业服务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八)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会同街镇处理因城管执法造成的行政复议和诉讼问题,会同街镇对属地执法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考评。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管理专项执法行动。
(九)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管理中有关市政实施、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建筑施工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城市综合整治工作,牵头开展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