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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职责介绍

办公室

(监事会办公室)

协助领导统筹开展全社管理工作。负责调研、起草综合性文稿,组织编制区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与综合改革的战略规划,拟订工作规章制度,做好跟踪督办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接待联络、后勤保障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党、工、青、妇、关工委、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理论学习、新闻信息、教育培训规划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统战、外事、侨务、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监事会监督检查、调查研究、拟订监事会规章制度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社有资产资金使用和本级社有企业资产运营等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监事选举、增(替)补等工作。负责派出本级社有企业监事人选推荐、履职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指导系统监事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社有资产监督管理科

负责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对社属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财经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等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社属企业的资本经营预算执行、财务收支、资产保值增值、资产安全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社属企业重大经营活动、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经济合同进行审计监督。负责拟订社属企业的绩效考核和供销总公司班子薪酬管理办法及具体指标,检查考核评价目标完成情况。负责全社业务经营、履行供销合作社服务职能的指导、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统计等工作。

合作指导科

(挂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牌子)

指导系统宣传贯彻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开展城乡社区社会服务工作,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中心)建设。指导基层社改革发展、基层组织建设和社务综合管理。指导和推进基层服务组织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系统供销合作社标识的规范使用和推广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行统一管理,指导、服务社内企业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协调配合市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开展工作,推动全区再生资源的综合加工和回收利用工作。负责宣传贯彻省、市、区政府有关再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并负责检查、监督实施。协同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对全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管理。负责财务、会计等工作,负责拟订供销合作社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广州市白云区供销总公司

区供销总公司是经区供销联社授权的社有资产运营实体,整合、重组了原分属区供销联社、各基层社以及公司的人员、资产、业务、债权债务等,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统一经营管理。同时,区供销总公司作为区供销联社履行党和政府扶农惠农政策的载体,切实做好市场流通、农业生产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社区综合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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