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作机构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林业局) > 城乡规划

广州市白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广州市白云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的成果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广州市白云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的成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8-08-10 10:09:55 来源: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大小:

  为规范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管理, 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我区组织编制了《广州市白云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已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由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以穗国土规划函〔2017〕2665号文批准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批准时间:2017年9月22日

  三、公告内容:

  (一) 规划调整完善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白云健康产业功能片区、空港经济区南部功能片区、 白云综合服务功能片区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包括三元里街道、 金沙街道、棠景街道、松洲街道、景泰街道、新市街道、黄石街道、均禾街道、嘉禾街道、同和街道、京溪街道、永平街道、同德街道、石井街道、太和镇、人和镇、江高镇和钟落潭镇共14个街道4个镇, 土地总面积为664.95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白云区中心城区范围为原规划白云综合服务功能片区范围内所有土地,土地总面积为30587公顷,占全白云区土地总面积的46%,涉及松洲街道、景泰街道、同德街道、黄石街道、棠景街道、新市街道、三元里街道、同和街道、京溪街道、 永平街道、均禾街道、金沙街道、石井街道、嘉禾街道、江高镇、太和镇和人和镇共14个行政街道3个镇。

  规划期限和规划基数:与原规划期限保持一致,为2013-2020年。规划基数采用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基数转换范围与原规划修编时保持一致。

  (二) 规划主要调控指标:

  1.约束性指标

  耕地保有量:规划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298公顷, 比原规划(18320公顷)减少802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至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246公顷,比原规划(8368公顷)减少 112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规划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22979公顷, 比原规划(21402公顷)增加1577公顷。

  2.预期性指标

  建设用地总规模: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不超28049公顷,比原规划(26472公顷)增加1577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白云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附图.pdf

  广州市白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2017年9月28日

访问量: - 打印 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