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有关规定,《广州市白云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广州白云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项目周边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已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批准同意,现按照相关规定,将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二、批准时间:2023年11月6日
三、批准文件:《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关于<广州市白云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广州白云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项目周边配套市政道路工程)>的批复》
四、公告内容
(一)使用预留规模的原因
经核查《广州市白云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广州白云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项目周边配套市政道路工程涉及非城乡建设用地12.9936公顷,该部分用地不符合白云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使用广东省预支广州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二)预留规模使用的情况
广州白云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项目周边配套市政道路工程拟使用预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2.9936公顷,共涉及48个地块,位于白云区棠景街棠溪南社区、祥岗社区,石井街潭村村、张村村、凰岗村,白云湖街大冈村、环滘村、大朗村,松洲街槎龙村及新市街松柏苑社区、棠涌村,现状为农用地0.7876公顷、建设用地11.9944公顷、未利用地0.2116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使用预留规模总结
预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白云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5.613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增加12.9936公顷;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均按上级下达控制指标执行,与原规划保持一致,本方案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意见,方案合理可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广州市白云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docx
附件2:广州市白云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pdf
附件3:广州市白云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pdf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