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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龙归街道办事处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点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16 11:37:28 来源:龙归街 字体大小: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穗府办〔20243号)、《广州市白云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白云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两年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龙归街实际情况,拟公开比选第三方服务机构建设运营龙归街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道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点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场地

  由龙归街道办选取辖内合适的场地建设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点

  (三)项目内容

  充分利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整合妇女儿童之家、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羊城家政服务站、颐康服务站、向日葵亲子小屋等公共服务资源,打造“易进入、可持续、能兼容”的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服务点,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协同结合的运行模式,开展托育服务、亲子活动、养育指导服务等。

  (四)项目周期

  项目协议期为三年。(具体服务周期以签署合同情况为准)。

  (五)奖励补助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穗府办〔20243号)、《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及资金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卫规字〔20244号)等文件精神,社区嵌入式普惠托服务点建成后予以奖补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托育机构实施运营奖补,具体奖补金额及拨付流程应以当年财政实际拨付及最新文件政策情况为准。

  二、项目需求

  (一)项目任务

  协助采购方建成符合建设验收的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点,完成消防审验手续、通过区级验收并投入运营,为服务区域内的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普惠、方便可及的照护服务。开展普惠托育和亲子服务活动,打造服务于0-3岁婴幼儿家庭的公益服务平台。

  (二)服务对象

  白云区龙归街道辖区内0-3岁婴幼儿及家庭

  (三)场地说明

  中标单位需按要求对服务场所进行装修改造并配置相关设施器材,改造前需要提交总体的规划、软装的布置、设备设施的设置等计划,需经街道同意后进行,并由中标单位负责全部相关费用。运营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设施维修维护费、公益活动保障费等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机构应符合以下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须为中国境内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含托育服务,完成托育机构备案的合法机构。

  4.有与开展托育服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及工作人员,承诺在开展托育服务前,取得托育服务相应的资质要求,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5.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无失信惩戒记录、未发生歧视、体罚、变相体罚、侮辱、虐待婴幼儿等行为,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婴幼儿伤害事件或其他负面影响事件。

  6.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文件要求

  1.报名申请函(格式按附件2提供,盖报名供应商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各1份,盖报名供应商公章;

  3.法人及法人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盖报名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单位资质证明:包括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照以及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及健康合格证明,提供复印件各一份(盖报名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5.项目运营能力:提供适应项目服务要求的设施设备及工作人员情况,以证明申请单位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6.运营方案:详细阐述托育机构的运营理念、服务内容、人员配置、设备设施配置、安全管理及普惠托育保育费拟定收费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7.财务状况证明: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以证明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8.报名机构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9.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的报名机构报名,资料不齐全视为报名无效。

  10.报名文件需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11.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普惠性托育机构服务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按政企协议约定价格提供普惠服务,全日托每人每月保育费(不含膳食费)不超过同等情况市场化价格的80%”

  12.公开比选申请人声明(格式按附件3提供,盖报名营运机构公章)。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方式: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5616日至2025618日(三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龙瑞街1314号(龙归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212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冯小姐 020-31924735

  五、资格审查及公开比选方式

  (一)资格审查和公开比选工作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龙归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负责组织,街道职能部门参与,并接受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龙归街道办事处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资格审查通过后采取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的服务机构将作为承办(执行)中标单位。

  (二)本次比选仅选出1家服务机构。参与报名的服务机构不得少于3家,若不足3家,则视情况延长公告及报名时间或采用其他方式进行。

  六、异议及投诉受理

  本项目不属于法定招标,有关条款由组织部门解释。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龙归街道办事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本次组织活动的有关负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单位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本征集公告及评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或就本次征集工作中违法及不公平的情况,向组织部门书面提出异议。

  异议受理部门:龙归街公共服务办

  异议受理电话:020-31924735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龙瑞街1314号龙归街道办事处

  对组织部门的答复不满意或认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持有关异议及组织部门答复资料,在有效投诉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龙归街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者经授权代表签名并盖公章。

  投诉受理部门:龙归街纪检监察办

  投诉受理电话:020-31924663

  七、补充说明

  本公告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by.gov.cn)“通知公告”中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也会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附件:

  1.龙归街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点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公开比选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docx.docx

  2.报名申请函docx.docx

  3.公开比选申请人声明docx.docx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龙归街道办事处

  202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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