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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关于《广州市白云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广州市白云区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批后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9 17:44:20 来源: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林业局) 字体大小:大中小

  《广州市白云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广州市白云区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已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二、公告时间:2026年7月29日

  三、公告内容

  (一)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原因

  广州市白云区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落实地块有5.7045公顷用地不符合《广州市白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需通过编制广州市白云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组织编制了《广州市白云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广州市白云区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局部调整了白云区城镇建设用地布局。

  (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涉及城镇开发边界内15个地块,地块编号:NLS01-NLS15,总面积5.7045公顷。其中,NLS01面积0.1239公顷、NLS02面积1.2525公顷、NLS03面积0.0309公顷、NLS04面积0.0025公顷、NLS05面积0.3889公顷、NLS06面积1.5664公顷、NLS07面积1.0896公顷、NLS08面积0.0041公顷、NLS09面积0.0097公顷、NLS10面积0.0512公顷、NLS11面积0.0547公顷、NLS12面积0.1054公顷、NLS13面积0.5441公顷、NLS14面积0.0265公顷、NLS15面积0.4541公顷。落实后均规划为城镇建设用地,总计5.7045公顷。

  (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管控要求

  广州市白云区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落实地块完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落实地块均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情况。

  (四)规模落实图件

  见附图。

  特此公告。


  附图:落实地块(广州市白云区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落实前、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pdf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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