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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统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3 15:09:42 来源:区统计局 字体大小: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统计部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指导下,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加强普法宣传,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制度引领,压实主体责任

  我局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有力推动各项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广州市白云区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办法(试行)》《广州市白云区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度(试行)》和《2020年白云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切实加强统计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区统计数据质量,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二是严格执行《广州市白云区统计局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广州市白云区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职权的行为。

  (二)开展专题培训学习,做好统计普法宣传

  一是积极开展领导干部统计法治培训。区委、区政府先后召开1次区委常委会会议、2次区政府常务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传达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2021年5月,邀请市统计局专家在白云区委党校第三十二期处级干部进修班就《统计法》对2021年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的学员进行解读授课。通过培训,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坚持统计法治理念,坚守统计真实底线,切实提升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二是加强对统计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2021年,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党员大会、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多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传达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以及统计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三是坚持加强对统计基层的普法工作。2021年,我局加大培训力度,主要采取集中授课、座谈会、线上指导等方式,就统计法和专业知识对辖区内镇街(民科园)和企业统计员开展培训,共开展22场,培训统计人员2500多人次,进一步增强统计调查对象统计责任和法治意识,夯实基层统计法治基础。

  (三)加强领导,确保统计执法工作落到实处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部署推动统计执法工作落到实处。2021年7月,根据市统计局《2021年广州市统计执法检查方案》和区双随机办《关于更新印发白云区2021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及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2021年广州市白云区统计执法检查方案》,成立白云区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和统计执法检查组,并由党组书记、局长罗美琼同志任白云区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在局主要领导的统一部署下,各专业科(中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全区双随机统计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四)真抓实干,加强执法力度

  1.顺利完成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为深入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决策部署,根据《2021年广州市白云区统计执法检查方案》要求, 8—10月,区统计局精心组织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对全区84家企业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其中39家为“双随机”执法检查,45家为重点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2.切实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我局定期检查并收集各镇街“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均无发现违法违规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统计执法人员不足。由于执法人员标准要求高,达标人数有限,面对区内4千余家“四上”企业,难以满足工作需要;二是基层统计人员力量较为薄弱。企业统计人员变动频繁,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一些企业依法统计的意识较为薄弱,认为统计工作加重企业自身负担。检查中的部分企业的统计人员都由财会人员兼任或者委托专门会计公司代理报送,变动人员交接工作不够规范,这些都导致了统计工作衔接和规范性存在问题。

  三、2022年年度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依法统计的意识;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和区内在报企业的培训力度,提高统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保障数据质量;完善规范统计执法流程和各项日常基础工作,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日常统计检查与专项统计执法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有关统计工作文件精神。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省《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实施办法》、市《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

  (二)切实加强对社会公众知法守法的普法宣传。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围绕统计中心工作,通过官方网站、微信等渠道,运用卡通动漫、视频、图片图表、统计法律知识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引用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全方位的统计法治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法的知晓程度,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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