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7月15日印发了《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莞高速南北辅道项目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25〕144号),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贯彻落实《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云区道路建设项目三年(2025-2027年)实施计划和2025年道路建设项目建设及征收实施计划的通知》(云府办〔2025〕48号)文件精神。
二、目标任务
通过加快花莞高速南北辅道项目征拆工作,保障项目道路建设,解决沿线居民出行难问题,完善区域路网布局。
三、主要内容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莞高速南北辅道项目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共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了《方案》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为花莞高速南北辅道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涉及的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等。
第二部分明确了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事宜,包括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的产权认定原则及不予补偿的情形、住宅房屋的补偿标准等。
第三部分明确了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复建安置补偿政策事宜,包括可选择回购安置房的情形、安置面积核定原则,安置房的回购价格、申购价格等。
第四部分明确了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涉及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补偿类别及补偿标准、按时搬迁奖励条件等。
第五部分明确了评估申请提出、评估机构选定、评估时点的确定方式等。
第六部分包括权属争议的处理及不可分割的建(构)筑物的补偿等。
四、利企惠民举措/有利举措
本《方案》印发后,通过推进实施花莞高速南北辅道项目建设,极大地改善该区域道路网络不足的现状,完善白云区的东西向路网结构,疏导该区域过境交通,连接现状道路,对改进白云区的交通、助力白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五、新旧政策差异
本《方案》属于新出台政策。
六、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解读
住宅和非住宅如何定性?在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就是住宅吗?简易结构、钢结构(M)/钢、钢筋混凝土结构(N)可以认定为住宅吗?
(一)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规定,住宅是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由居住空间卧室、起居室(厅)等和厨房、卫生间等共同组成的基本住宅单位。仅指框架结构(A)/混合结构(B)/砖木结构(C),不包括简易结构、M/N结构。关于集体土地上住宅和非住宅的认定,应依据上述规定并结合房屋现场详查等情况最终确定;
(二)关于在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是否属于住宅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农农规〔2020〕3号)关于“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宅、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的规定,宅基地用于农村村民建住宅,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不一定都是住宅。对于在宅基地上建成的仓库、厂房等建筑物,不是供农村村民家庭居住使用,故不属于住宅;
(三)根据《方案》规定,简易结构、M/N结构均不属住宅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