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文件精神,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规〔2021〕2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因广州市轨道交通八号线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项目棠景站建设的需要,需征收棠景站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构建高效流通活力集聚的城市交通体系,加密主城区轨道线网,提高轨道交通服务覆盖,完善多层次轨道交通网络,实现重要客流走廊全覆盖。
三、主要内容
《决定》共八条,主要围绕“征收范围”“征收房屋地点”“征收补偿工作部门职责分工”“征收补偿方案”“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注意事项”“作出补偿决定及强制执行情形”“关于征收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相关资料索取途径”等条节展开阐述。具体为:
第一条明确了《决定》的征收范围制定依据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的说明。
第二条明确了征收房屋地点及如有地址遗漏处理情况。
第三条明确了征收补偿工作部门职责分工。
第四条明确了征收补偿相关标准。
第五条明确了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注意事项。
第六条明确了作出补偿决定及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形条件等。
第七条明确了征收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等。
第八条明确了相关资料索取途径等。
四、利企惠民举措
轨道交通八号线支线贯穿广州传统中轴线、白云新城等重点发展片区,线路开通后将加强主城区与白云区的交通联系,提高白云区的线网覆盖率。
五、新旧政策差异
本《决定》属于新出台政策。
六、其他内容
简易结构如何分类?
(一)简易结构一类(一等,非砖墙承重,并满足以下条件:1.砖墙围护且高度大于1.5 米;2.锌铁或以上材质顶盖)。
(二)简易结构二类(二等,非砖墙承重,并满足以下条件:1.
锌铁或石棉瓦围护且高度大于1.5 米;2.锌铁顶、石棉瓦顶)。
(三)简易结构三类(三等;非砖墙承重,并满足以下条件:1.以竹、木或水管、铁杆等作为顶部支撑,且高度不低于 1.5 米的无围护构筑物;2.锌铁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