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12月29日印发了《槎神大道(北太路-惠肇高速)(一期)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25〕226号),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贯彻落实《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云区道路建设项目三年(2025-2027年)实施计划和2025年道路建设项目建设及征收实施计划的通知》(云府办〔2025〕48号)文件精神。
二、目标任务
项目实施目标是完善广州北部及白云区西部主干线路网布局、助力实施"四大枢纽"和民营科技园等重大发展平台和改善区域投资环境。
三、主要内容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槎神大道(北太路-惠肇高速)(一期)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共分为十二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了《方案》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为槎神大道(北太路-惠肇高速)(一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涉及的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附属物征收补偿等。
第二部分明确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征收、收回、收购补偿等。
第三部分明确了征收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标准以及夹心地、边角地、插花地的补偿标准等。
第四部分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事宜。
第五部分明确了留用地采用实物留地、货币补偿、置换物业等方式兑现、留用地开发补助等。
第六部分明确了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事宜,包括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的产权认定原则及不予补偿的情形、非住宅房屋的补偿标准和搬迁奖励等。
第七部分明确了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事宜,包括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的产权认定原则及不予补偿的情形、住宅房屋的补偿标准等。
第八部分明确了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安置政策事宜,包括可选择回购安置房的情形、安置面积核定原则,安置房的回购价格、申购价格等。
第九部分明确了集体土地上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适用范围、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补偿类别及补偿标准、按时搬迁奖励条件及补偿对象等。
第十部分明确了村社集体公共建筑物、公共设施和及《方案》未明确规定的其他被征收财产补偿等。
第十一部分明确了评估申请提出、评估机构选定、评估时点的确定方式等。
第十二部分包括权属争议的处理及不可分割的建(构)筑物及鱼塘的补偿等。
四、利企惠民举措/有利举措
本《方案》印发后,通过推进实施开展槎神大道(北太路-惠肇高速)(一期)项目,进一步完善广州北部及白云区西部主干线路网布局、助力实施"四大枢纽"和民营科技园等重大发展平台和改善区域投资环境,对白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五、新旧政策差异
本《方案》属于新出台政策。
六、其他内容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