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摸查情况
根据查册、入户调查和实地摸查结果,广州市白云区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地块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红线范围内(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潭村大赤路8号)涉及国有非住宅房屋1户,房屋面积约9750.42平方米。
二、收集意见反馈情况
《广州市白云区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地块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7月31日起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征收现场进行征求意见公示。在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户市民反馈意见。现将公众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见附件)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白云区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地块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pdf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5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