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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09 10:05:24 来源:区民政局 字体大小:大中小

广州市白云区为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经查,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未在登记住所办公,且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上述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你单位可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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