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关于促进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白云基地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措施》(云府办〔2023〕146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其中部分扶持条款不符合《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3号)第十条之规定。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维护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白云区民政局拟申请废止《若干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申请废止文件的基本情况
(一)文件名称:《关于促进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白云基地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措施》。
(二)文号:云府办〔2023〕146号。
(三)印发日期:2023年10月16日。
(四)主要内容:为强化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的引领性和集聚力,打造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白云基地,以高质量社会组织集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扶持措施,包括机构落户扶持、办公用房扶持、产业招商扶持、行业推动扶持、供需对接扶持、专业人才扶持等内容。
二、拟申请废止原因
(一)与上级最新政策精神不一致。2024年8月1日《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正式施行,其中第十条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经核查,《若干措施》中的部分扶持条款不符合《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十条之规定。
(二)落实上级要求。根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需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政策文件进行整改。
三、拟申请废止决定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确保政策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保持一致,白云区民政局拟申请废止《关于促进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白云基地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措施》。
四、公告时间及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10日至2026年1月9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szdmk@by.gov.cn。
2.信函邮寄: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和区划地名审批管理科(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28号,邮编:510000)。
3.联系电话:020-86382062(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公告仅针对拟申请废止《若干措施》的决定,不涉及已兑现的扶持资金追回或其他后续处理。
(二)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将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作出决定。
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印发促进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白云基地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措施.pdf
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
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