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
社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运行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保障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广州市社团换届选举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社会组织换届工作实际,现就督促社会组织依照章程按期规范换届有关事项作出如下提醒:
一、严格按期完成换届
各有关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换届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自身章程规定的届期按期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在届满前提前启动换届选举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到期按时规范完成换届。其中已完成脱钩和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请按照区委社会工作部印发的有关工作指引执行。
二、规范有序开展换届
各有关社会组织要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沟通,提前筹备,细化方案,严格遵循本组织章程有关要求,依规履行换届程序,规范民主选举环节,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三、健全负责人报备制度
要严格按照《广州市社团换届选举指引》,根据“一届一备、变动必备”原则进行负责人报备。换届产生新一届负责人后,无论是否发生人员、职位变动,均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登录广州市白云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http://shzz.by.gov.cn/home/login)办理报备业务,确保报备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强化工作协同与督促监督
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依法对社会组织依照章程开展活动进行业务指导、行业监督,重点督促和规范理事会按期换届、负责人按职数配备、名誉职务规范设置和管理、负责人违法失信免职退出、负责人任职符合规定、负责人到龄到届退出等问题。对长期不开展活动、确实无法正常运转或无法履行换届责任的社会组织,应积极督促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对不按照章程规定换届或开展活动等违反行政法规规定的,登记管理机关结合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报告)等有关规定依法确定其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并视情节依法采取监管措施。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所管社会组织的督促监督。
专此函达。
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
2026年7月9日
(联系人:刘俊峰,联系电话:86389096,863820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