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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拟对健亮诊所作出注销诊所备案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14 09:00:00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字体大小:

  202614日,区卫生健康局对健亮诊所发出《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健亮诊所作出“暂缓校验”结论的通知》,明确暂缓执业至202624日。2026623日,健亮诊所提交再次校验申请,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健亮诊所进行校验现场审核。经核查,该机构违规开展中医诊疗活动,现场无护士执业,现场无开口器、牙垫、口腔气道、人工呼吸器、压舌板、高压灭菌设备等备案制诊所必需医疗设备,门诊病历书写混乱。综合判定本次校验不合格。

  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于暂缓校验期满后5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校验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再次进行校验。再次校验合格的,允许继续执业;再次校验不合格的,由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规定,该机构在暂缓校验后再次校验不合格,现依法拟注销健亮诊所的诊所备案证。现将该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6814日至819日。

  二、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如有异议,请携带有效证件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和中医科(审批管理科反映。反映时,应写清或说明异议理由,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报)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地址,以便查证核实。

  、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和中医科(审批管理科,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31号联边公园2号楼310室,电话:39431784

          

  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

  2026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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