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4日,区卫生健康局对健亮诊所发出《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健亮诊所作出“暂缓校验”结论的通知》明确暂缓执业至2026年2月4日。2026年6月23日,健亮诊所提交再次校验申请,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健亮诊所进行校验现场审核。经核查,该机构违规开展中医诊疗活动,现场无护士执业,现场未见开口器、牙垫、口腔气道、人工呼吸器、压舌板、高压灭菌设备等备案制诊所必需医疗设备,门诊病历书写混乱。综合判定校验不合格。
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于暂缓校验期满后5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校验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再次进行校验。再次校验合格的,允许继续执业;再次校验不合格的,由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该机构在暂缓校验后再次校验不合格,现依法注销健亮诊所的诊所备案证。通过公告形式告知注销决定,公告期为60日。
一、公告时间:2026年9月4日至11月4日。
二、公告期间,相关机构或人员如对注销决定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区卫生健康局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材料或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三、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和中医科(审批管理科),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31号联边公园2号楼310室,电话:39431784。
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