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专栏 > 医疗服务信息公开

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对科源口腔诊所作出注销诊所备案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04 11:33:26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字体大小:大中小

  2026年3月27日,区卫生健康局对科源口腔诊所发出《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对科源口腔诊所作出“暂缓校验”结论的通知》明确暂缓执业至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29日,科源口腔诊所提出再次校验申请,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该机构进行校验现场审核。经核查,该机构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设置标准,现场无医生、护士,现场未见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执行记录,口腔科消毒间和无菌间堆放杂物,未落实无菌物品消毒灭菌操作。综合判定校验不合格。

  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于暂缓校验期满后5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校验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再次进行校验。再次校验合格的,允许继续执业;再次校验不合格的,由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该机构在暂缓校验后再次校验不合格,现依法注销科源口腔诊所的诊所备案证。通过公告形式告知注销决定,公告期为60日。

  一、公告时间:2026年9月4日至11月4日。

  二、公告期间,相关机构或人员如对注销决定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区卫生健康局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材料或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三、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和中医科(审批管理科),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31号联边公园2号楼310室,电话:39431784。


  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9月4日

访问量: - 打印 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