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026031012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拟补正《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的告知书
被征收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田心村江街北7巷5号房屋权属人
2025年11月10日,本府就你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田心村江街北7巷5号的房屋(测绘编号:TX0458)依法作出并送达《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A202503662)。现因该决定书部分内容存在瑕疵,本府拟对该决定书中如下内容进行补正:
第一条第(二)项第3点“核定安置面积280平方米,申购安置面积280平方米”存在笔误,应为“核定安置面积280平方米,申购安置面积0平方米”。
《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A202503662)其他内容不变,被征收人有权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收实施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提出陈述和申辩(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广从三路130号民科园征地办,联系电话:020-87460902),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特此告知。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