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征地信息公开专栏 > 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信息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拟补正《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的告知书(A2026031012)

发布日期:2026-07-27 15:34:25 来源: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大中小

  A2026031012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拟补正《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的告知书

  被征收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田心村江街北7巷5号房屋权属人


  2025年11月10日,本府就你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田心村江街北7巷5号的房屋(测绘编号:TX0458)依法作出并送达《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A202503662)。现因该决定书部分内容存在瑕疵,本府拟对该决定书中如下内容进行补正:

  第一条第(二)项第3点“核定安置面积280平方米,申购安置面积280平方米”存在笔误,应为“核定安置面积280平方米,申购安置面积0平方米”。

  《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A202503662)其他内容不变,被征收人有权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收实施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提出陈述和申辩(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广从三路130号民科园征地办,联系电话:020-87460902),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特此告知。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访问量: - 打印 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