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026031014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拟补正《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的告知书
被征收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大沥村大塘底中街北一巷7号房屋权属人
2026年4月9日,本府就你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大沥村大塘底中街北一巷7号的房屋(测绘编号:DL0675-B)依法作出并送达《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A202603292)。现因该决定书部分内容存在瑕疵,本府拟对该决定书如下内容进行补正:
第一条第(一)项第2点“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2715643.16元”变更为“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2516880.04元”。
《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A202603292)其他内容不变,被征收人有权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收实施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提出陈述和申辩(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广从三路130号民科园征地办,联系电话:020-87460902),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特此告知。
附件:
征收补偿确认表(DL0675-B,货币补偿,不符合“一户一宅”).xls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