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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穗云府预征〔2025〕91号)

发布日期:2025-05-29 09:32:19 来源: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 字体大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夏茅村、大朗村属下的集体土地。2020年3月3日,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24号);2020年11月19日,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284号);2021年6月22日,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1〕116号);2024年1月8日,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穗云府预征〔2024〕6号),现补充公告如下:

  对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24号、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284号、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1〕116号)、《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穗云府预征〔2024〕6号)涉及共300766平方米开展补充公示,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24号、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284号、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1〕116号)、《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穗云府预征〔2024〕6号)附图及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补充公告时间: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12日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24号).pdf

  附件2:《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284号).pdf

  附件3:《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1〕116号).pdf

  附件4:《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穗云府预征〔2024〕6号).pdf

  附件5: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附图.pdf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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