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属下的集体土地。2018年11月26日,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穗国土规划预征字〔2018〕106号),2023年3月10日,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府预征〔2023〕23号)现补充公告如下:
对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国土规划预征字〔2018〕106号)、《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府预征〔2023〕23号)涉及的30平方米范围开展补充公示,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国土规划预征字〔2018〕106号)、《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府预征〔2023〕23号)附图及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补充公告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7日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预公告》(穗国土规划预征字〔2018〕106号).pdf
附件2:《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府预征〔2023〕23号).pdf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