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江高镇属下的集体土地。2020年8月7日,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196号);2024年5月31日,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府预征〔2024〕122号),现补充公告如下:
对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196号、穗云府预征〔2024〕122号)涉及的1767平方米范围开展补充公示,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196号、穗云府预征〔2024〕122号)附图及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补充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11日。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196号).pdf
附件2:《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4〕122号).pdf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