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属下的集体土地,已于2018年7月2日、2020年3月25日、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8日、2025年6月28日陆续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穗国土规划预征字〔2018〕32号、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40号、穗云府预征〔2023〕63号、穗云府预征〔2023〕64号、穗云府预征〔2025〕115号),现补充公告如下:
对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国土规划预征字〔2018〕32号、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40号、穗云府预征〔2023〕63号、穗云府预征〔2023〕64号、穗云府预征〔2025〕115号)涉及24234平方米开展补充公示,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国土规划预征字〔2018〕32号、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40号、穗云府预征〔2023〕63号、穗云府预征〔2023〕64号、穗云府预征〔2025〕115号)附图及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补充公告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22日。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预公告》(穗国土规划预征字〔2018〕32号).pdf
附件2:《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40号).pdf
附件3:《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府预征〔2023〕63号).pdf
附件4:《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府预征〔2023〕64号).pdf
附件5:《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府预征〔2025〕115号).pdf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