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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穗云府预征〔2025〕199号)

发布日期:2025-12-10 11:26:58 来源: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林业局) 字体大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新市街、棠景街属下的集体土地。2019年4月3日,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19〕50号);2022年9月15日,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府预征〔2022〕31号);2022年10月11日,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府预征〔2022〕35号);2023年5月26日,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府预征〔2023〕40号),现补充公告如下:

  对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19〕50号、穗云府预征〔2022〕31号、穗云府预征〔2022〕35号、穗云府预征〔2023〕40号)涉及的8503平方米范围开展补充公示,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19〕50号、穗云府预征〔2022〕31号、穗云府预征〔2022〕35号、穗云府预征〔2023〕40号)附图及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补充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24日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19〕50号).pdf

  附件2:《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府预征〔2022〕31号).pdf

  附件3:《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府预征〔2022〕35号).pdf

  附件4:《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府预征〔2023〕40号).pdf

  附件5: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附图.pdf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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