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属下的集体土地。2018年12月13日,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穗国土规划预征字〔2018〕117号),现补充公告如下:
对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国土规划预征字〔2018〕117号)14153平方米开展补充公示,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国土规划预征字〔2018〕117号)附图及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补充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9日
专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