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白云区鹤龙街黄边村更新改造项目,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黄边经济联合社申请将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黄边村属下的16.7028公顷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面积、位置和范围:16.7028公顷、白云区鹤龙街(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黄边村的集体土地16.7028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三、补偿安置方式: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黄边经济联合社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依法表决同意,申请将16.7028公顷的集体建设用地由政府征为国有建设用地,采取全面改造模式,以合作改造方式实施改造,并拟采取复建安置的方式进行补偿安置。
四、其他事项: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开展征地补偿现状调查及权属、地上附着物等核查确认工作。本次预公告拟征收土地范围与2024年7月17日《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府预征〔2024〕144号)重叠部分,以本预公告为准。
本公告期限为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21日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预公告附图.pdf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7日

